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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惩罚性赔偿中“恶意”要件的认定
自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新增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来,我国部分法院作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判决,对于打击商标恶意侵权行为无疑产生了较大的震慑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此类案件还是较为少见,以至于每当此类案件出现时,相关法院及媒体都会当作典型案例来进行宣传,公众对“惩罚性赔偿”的新闻也依然表现出较高关注。 笔者认为,惩罚性赔偿之所以在司法实务中比较少见,主要难点有二:一是作为加倍计算的基数“权利人损失
发布时间:2019.09.30 -
KTV版权案中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获得的赔偿金额无权再重复获得赔偿。 H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后又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损害赔偿计算有顺位 著作权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包括原告实际损失、被告侵权获利、法定赔偿,并且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顺位。笔者认为,法官应仔细审查,不能一概适用法定赔偿。 著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
发布时间:2020.07.21 -
“惠氏”商标之争引发3055万元赔偿
,认定广州惠氏等六被告在其生产、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产品包装及宣传册上使用“Wyeth”“惠氏”“惠氏小狮子”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青岛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惠氏公司)将“惠氏”作为其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六被告侵权恶意明显,在确定侵权赔偿额时适用惩罚性,判决广州惠氏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55万元,全额支持了美国惠氏及其关联公司的诉讼请求。 两个惠氏,法庭对峙 公开资料
发布时间:2021.01.21 -
以惩罚性赔偿让专利侵权无可遁形
从2014年开始启动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历时6年,终于落锤定音。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到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 随着专利商业价值的日益凸显,我国
发布时间:2020.10.23 -
专利侵权纠纷中惩罚性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及注意事项
随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性指导不断深入,立法层面上继《商标法》后,《民法典》引入了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一般性规定,随后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中也正式对侵害专利权的惩罚性赔偿做出了具体规定。即,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专利侵权行为,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中则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这两个适用要件进行了解释,并列举了相应情形
发布时间:2023.06.06 -
国内两净水器龙头企业间专利纠纷案
近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某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深入探索运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成果,找准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切入点,依法主动适用先行判决,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在此基础上,对剩余部分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罚,使“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最终,通过创新的司法理念,有效促成二审和解,解决了两家国内净水器龙头企业间长达多年的数起核心技术争议,实现了良好
发布时间:2024.04.17 -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或成常态
9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索赔300万元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上海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 因认为对方生产、销售的同款健身器材侵犯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某外国企业将国内某运动器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等在内的经济损失300万元。经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此案中被告侵权获利逾100万元,且
发布时间:2019.09.27 -
举证妨碍规则在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作者 | 商建刚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姜琳浩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 裁判要旨 被告方持有与专利侵权行为相关的财务账册,在法院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其制造、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的财务账册进行审计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审计机构要求提供的财务账册,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权利人主张以及在案证据,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未提供证据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明显高于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拒不
发布时间:2020.07.09 -
集体管理收费标准作为KTV音乐著作权案件赔偿依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研究
摘 要 如何合理确定KTV音乐著作权纠纷中的侵权赔偿数额,一直是司法审判实务面临的一大难题。《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为判赔额的确定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以山西高院典型案例引入,展开对KTV音乐著作权纠纷中赔偿额确定方式的现状及问题分析,接着介绍集体管理收费标准作为KTV音乐侵权赔偿依据在司法中的实践情况,研究其法理上的可行性及效果上的必要性,找出合理确定赔偿额的方法,解决长期困扰KTV行业的版权难题
发布时间:2022.02.10 -
最高院:侵权和解后重复侵权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判决要点】 1.在本案之前,金民海曾因百佳经营部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向原审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百佳经营部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百佳经营部在经历前案诉讼后,已明知金民海系涉案专利权人,也明知其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害涉案专利权,但在前案中作出停止侵权承诺并支付赔偿款后,仍然再次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具有侵权的故意,构成重复侵权,属于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第四条
发布时间:20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