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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十二生肖图》著作权侵权案
原告:范曾 被告:香港金币总公司、北京市中海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案情】 范曾是中国著名书画家,是涉案《十二生肖图》作品的作者,其创作的作品影响力非常大,以其画作制作的纪念币价值很高。被告金币公司曾经授权制造过范曾十二生肖纪念银币,但其未经范曾授权,又制作了由金币12枚组成的《范曾十二生肖纯金币》。中海福公司不仅负责独家发行涉案金币,还负责设计涉案金币的图案,亦未得到范曾的授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
发布时间:2010.04.19 -
国画大师范曾获得500万侵权赔偿
国画大师范曾发现自己的作品“十二生肖”上了金币,而发行方并未取得自己的授权,于是他将香港金币总公司、北京中海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500万元的经济赔偿。最终,法院支持了范曾的请求。这一案件被评为北京2009知识产权诉讼十大案例之一,也是北京近年判决的赔偿数额最高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之一。 金币销售公司自称也是受害者 2007年11月初,范曾发现香港金币总公司和中海福公司在全国多家报纸上
发布时间: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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