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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产业链前后端的商品与服务一般不构成类似——福建高院判决东方祥麟公司诉深圳百果园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 东方祥麟菜果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祥麟公司)拥有第1466895号“百果园”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1类“鲜水果、新鲜蔬菜、甘蔗”等)。东方祥麟公司基于此商标对深圳百果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果园公司)、丰泽区泽德水果店(以下简称泽德水果店)提起标的额高达9103万元的侵权诉讼,主张深圳百果园公司在鲜水果上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百果园”相似的百果园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深圳
发布时间:2020.11.04 -
Nike无效Nive;“包你好运”商标不予注册
Nike无效Nive 本案的争议商标是第11321864号“NIVE”商标,由义乌耐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经商标异议程序被核准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于2016年5月7日刊登在第1502期《商标公告》上,核定使用在第28类“玩具”等商品。申请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5日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是: 1.申请人引证的“NIKE
发布时间:2017.12.01 -
阿里巴巴重拳打假,怒诉“阿里巴巴币”侵权
美国时间4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BABA.N)起诉了一家总部位于阿联酋迪拜的公司,原因是这家公司通过发行一种名叫“阿里巴巴币”(Alibabacoin)的虚拟货币募资逾350万美元,而该公司使用阿里这一名字商标注册名称已经造成误解。 在向美国曼哈顿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中,阿里巴巴表示,Alibabacoin基金会对其商标的“明显、重复且故意误导”使用,旨在让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阿里巴巴
发布时间:2018.04.04 -
假授权遭遇真索赔
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投资加盟某一品牌,商标使用人应审慎查明许可人的注册商标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果商标使用人不清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条款,则可以请专业人员
发布时间:2019.10.28 -
浅谈角色名称商品化权益的保护与限制
皮皮鲁公司与薇美姿公司关于“舒克”商标的争夺战已然开启。本案涉及商品化权益等问题,本文尝试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近期郑渊洁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广州薇美姿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薇美姿公司)注册的“舒克”商标无效。 经查证,薇美姿公司在第三类商品上持有第4317923号“舒客”商标(申请于2004年10月19日)、第9303795号“舒客”商标(申请于2011年04月06日)、第
发布时间:2020.03.17 -
“好药师”商标引纠纷,法院终审判决……
原标题:“好药师”商标之争为其他企业敲响警钟 一方在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上注册有“好药师”商标,另一方持有注册在人用药等商品上的“好药师及图”商标,双方因商标中均有“好药师”字样,且所核定使用的服务与商品在销售渠道、销售场所、消费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展开了激烈纷争。 近日,双方纷争有了新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沈阳市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千红公司)的诉讼请求,好药师
发布时间:2020.12.21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中网络交易平台的刑事归责
在互联网环境下,商标和商品本身分离,消费者主要通过商标和广告,间接对商品质量作出判断。因此,商标的重要性不断上升,侵犯注册商标犯罪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愈发严重,传统的商标民事侵权正在向商标犯罪转化。网络交易平台通过算法技术,为消费者推荐满足其需要的商品,帮助商家精准投放广告,有效节省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然而,假冒注册商标通过混淆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以取得消费者关注,在平台算法加持下推
发布时间:2024.07.05 -
历史成因下,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可与近似商标共存
原标题:历史成因下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可与近似商标共存——重庆渝北法院判决重庆天厨公司诉成都天厨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 重庆天厨公司成立于1979年,前身为1940年建立的重庆天厨味精厂,该厂是民族资本家吴蕴初与张逸云于1923年在上海开办的天厨味精制造厂股份公司的分厂。重庆天厨公司生产的袋装味精自1984年起先后获得重庆市优质商品、中国食品博览会银奖、巴蜀食品节金奖等多项荣誉,并长期在报纸上
发布时间:2019.01.28 -
“圣象”诉“济宁圣象”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审获赔110余万元
赔偿圣象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17.1万元,其他四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圣象”引发纠纷 据了解,圣象公司成立于2002年,经营范围为各类地板、家具、装饰材料的销售等,系第1002957号“圣象及图”、第5978041号“圣象”商标的所有权人,上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19类地板、墙板、半成品材料等商品。而后,“圣象及图”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济宁圣象成立于2010年8月,经营范围
发布时间:2020.01.13 -
商标法权利冲突条款保护姓名权与姓名商品化权益之难
、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应予保护的其他合法在先权益。其中在先权益包括知名商品/服务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其他应予保护的合法在先权益。 关于权益问题,笔者在下文详细探讨。从权利类型来看,在先权利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标识性权利(如字号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身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以及创作成果权(著作权)。标识性权利因与商标权本身的权利属性一致,因此二者的冲突问题相对容易解决,但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