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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擅用“JOTUN”商标被判侵权
公司向武汉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武汉佐敦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商标侵权,变更或注销企业名称,共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等。 对此,武汉佐敦公司辩称,其未侵犯佐敦公司的企业商号权,未恶意依傍佐敦公司的商号知名度,也未侵犯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佐敦公司仅因其网站标有类似商标而认定存在商标侵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不过,武汉佐敦公司表示,若其网站宣传行为对佐敦公司产生了
发布时间:2018.10.18 -
京知审结“龙泉 周唐强印”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商标在宝剑商品上的知名度,若在民族体育运动器具(刀、剑)、击剑用武器、体育活动器械、体操器械、击剑用面罩、击剑用防护手套、击剑手套商品上使用诉争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上述商品来源于第三人或者与第三人之间具有某种关联关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诉争商标在与引证商标在上述商品上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诉争商标的注册是否侵害第三人的在先商号权
发布时间:2018.07.18 -
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何时休?
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关于对企业商号权与商标专用权产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建议》作出答复——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何时休? “宁波好太太”与“广东好太太”,“北京爱奇艺”与“台州爱奇艺”,“大宝化妆品公司”与“大宝日化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商标品牌意识的不断提升,因企业商号与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而对簿公堂的案件越来越多,也日渐成为困扰众多企业的难题。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
发布时间:2019.08.05 -
帝斯曼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再审行政判决书
提交证据材料。 庭审过程中,帝斯曼公司明确以下事项:1.放弃对第16436号裁定中涉及的商标法第九条、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被异议商标侵害了原告商号权的主张。2.主张享有在先著作权的证据包括异议复审阶段提交的证据10即其在《高科技纤维与应用》(2001年第一期)刊登的关于"DYNEEMA"品牌的宣传广告、第一次补充证据2即《高科技纤维与应用》关于"DYNEEMA"品牌的宣传广告、第二次补充证据1
发布时间:2019.05.15 -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及救济
工商行政管理局合法注册,其使用商号的行为是正当合法行为,没有侵犯原告的商标权。 这个案例只是在审判实践中有关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比较典型的一种类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价值的巨大体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矛盾与冲突不断加剧。当商标权与商号权指向同一客体时即发生这两种权利的冲突。在论述这两种权利的冲突及救济之前首先明确一下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概念、成因及表现形式。 一、商标与
发布时间:2008.10.30 -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及救济
工商行政管理局合法注册,其使用商号的行为是正当合法行为,没有侵犯原告的商标权。 这个案例只是在审判实践中有关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比较典型的一种类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价值的巨大体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矛盾与冲突不断加剧。当商标权与商号权指向同一客体时即发生这两种权利的冲突。在论述这两种权利的冲突及救济之前首先明确一下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概念、成因及表现形式。 一、商标与
发布时间:2008.10.30 -
十年商标维权终有果!泰山恒信有限公司胜诉
“存储和运输用金属容器、金属大桶、啤酒罐”等商品上。 令陈书来没想到的是,最后等来的竟是一纸商标注册驳回裁定书,此时他才知地处同城、同行业的普瑞特公司已于2007年8月21日在同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与自己公司早已使用的几乎完全相同商标。 2010年1月11日,恒信公司向商标局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主张普瑞特公司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系恶意抢注其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且侵犯了其“泰山恒信”商号权
发布时间:2018.03.12 -
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行政判决书
商标申请日前,李健强从未将“大塘烧鹅”字样作为商标使用,诉争商标依法获准注册,不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抢注情形,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海呐公司侵害李健强的在先商号权和在先商标权的认定错误。 三、李健强提供的证据中包含虚假材料,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对案件关键事实的认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作出被诉裁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情形。具体包括如下情形:1、商标
发布时间:2018.08.31 -
徐福记对黄福记说“不”
【案情简介】 黄某某于2010年在第30类等商品上获准注册“黄福记”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徐福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徐福记公司)以诉争商标与其在先在第30类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诸多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系复制、摹仿其在先驰名商标“徐福记”及诉争商标侵犯了徐福记公司的商号权等多项理由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诉争商标不构成对徐福记
发布时间:2019.04.11 -
注册商标被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时的权利行使
更加显著。 针对注册使用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的行为,主要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规制。根据该条款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不当注册和使用的行为。 另外,如果在先商标是驰名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可以提起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 在后商号权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1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