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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和申请执行发生的费用不应纳入著作权法上的“合理开支”范畴
(作者:彭新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裁判要旨 合理开支的赔偿是对权利人诉权保障的体现,《著作权法》规定“合理开支”纳入损害赔偿制度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权利人支出的各种费用哪些属于“合理开支”范畴,应根据个案情形判断,坚持合法性、必要性、关联性原则,兼顾智力创造者、商业利用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平衡。当事人应诉和申请执行所发生的费用
发布时间:2016.12.20 -
应诉和申请执行发生的费用不应纳入著作权法上的“合理开支”范畴
(作者:彭新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裁判要旨 合理开支的赔偿是对权利人诉权保障的体现,《著作权法》规定“合理开支”纳入损害赔偿制度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权利人支出的各种费用哪些属于“合理开支”范畴,应根据个案情形判断,坚持合法性、必要性、关联性原则,兼顾智力创造者、商业利用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平衡。当事人应诉和申请执行所发生的费用
发布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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