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合同
-
商标许可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探析
作者| 赖玉婷 华东政法大学 自2012年经仲裁裁决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道集团)的两份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无效后,被许可者鸿道集团在其“加多宝”产品上进行了大量广告宣传,由此引发了“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系列商标侵权纠纷、红罐包装装潢争夺及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笔者以双方系列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分析商标许可合同的商誉分配问题以及商标许可
发布时间:2020.11.26 -
合同条款违反反垄断法原则上应认定无效
合同条款违反反垄断法原则上应认定无效 ——(2021)最高法知民终1722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驾驶培训服务行业的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涉案联营协议和自律公约构成横向垄断协议,且当事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豁免情形,改判确认涉案联营协议和自律公约因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而全部无效。 该案中,台州市路桥吉利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承融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1.29 -
中日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
1999 年9月申请人深圳市恒升实业有限公司(筹备阶段)与被申请人日本“win”株式会社经协商约定,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在日本与日本研究机构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开发适合中国市场的导电膜系列产品中的x射线、电磁波等相关产品,在开发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将从日本研究机构取得的有关“导电膜技术开发”的50% 专利权及100%全球经营权的权利转给委托人申请人,并将所有有关的合同原件提交委托人申请人,违约必须
发布时间:2022.02.22 -
2亿元标的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被认定为虚假通谋!
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许可方,以下简称中关村公司,系中关村产业园的运营平台公司)签订涉案技术许可协议,约定主要内容包括:斯太尔江苏公司将协议所涉柴油发动机的全部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授权给中关村公司,由其独家使用该协议所涉柴油发动机全部商业机密与核心技术;许可使用费为2亿元(固定)及每年运营该技术秘密收入的3.5%。合同有效期10年。协议还约定了斯太尔江苏公司应当
发布时间:2021.07.26 -
技术合同中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使用权作价投资之区分
01 案例基本情况及评析 B大学(乙方)和Y成果的研发团队代表(丙方)与A科技公司(甲方)就Y成果的系列发明专利的实施许可签订技术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鉴于条款 鉴于乙方拥有Y成果的10项发明专利权,上述专利为职务发明专利(详细信息略);鉴于甲方属于某领域的企业,对乙方的专利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实施许可而实施上述专利技术;鉴于乙方科技工作人员,系Y成果10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愿意实施上述
发布时间:2023.05.10 -
论我国《民法典》中的技术合同规范
内容提要 在技术可以成为独立商品的时代,《民法典》的技术合同规范有明显进步,它们吸纳并补充、完善了《合同法》“技术合同”章的规定,特别是增加了技术许可合同类型并对其与技术转让合同分别进行了界定,调整了相关条款的表达及法律用语,使它们更符合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律。但也存在明显不足,如重要概念的定义及相关条款有待完善。首先,应在指导理念上,充分注意技术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特征对技术合同带来的影响。其次
发布时间:2023.10.24 -
技术合同的立法论
我国正倡导并开展创新型经济,这决定了技术及其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已经和必将发挥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对此务必重视且予以规范,技术合同便不可或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于2017年8月8日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合同编(草案)》(以下简称《合同编(草案)》),它承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关于技术合同的章节,并有所前进。这值得肯定,但在技术合同的
发布时间:2019.01.18 -
涉“内部协议”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
涉“内部协议”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9)苏01民初2615号 裁判要旨 合同具有相对性,内部协议通常只对签订协议的内部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产生对外效力。但当内部协议就外部软件开发合同所涉事实作出明确具体地确认时,该内部协议确认的事实可作为外部软件开发合同关系认定的依据。 案情摘要 原告:杭州暴走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暴走宅公司) 被告:镇江城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城际
发布时间:2022.01.2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
发布时间:2016.07.1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一九九九〕十九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零九十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
发布时间:201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