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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商标的概念辨析及类型界定
目前,我国商标注册成功后的有效期为10年。[1]这期间商标局通常情况下不会对商标注册人的主体存续情况、商标使用情况等进行主动监控。因此,实践中经常出现商标尚在注册有效期内,但商标注册人已经死亡或者注销的情况。借助民法中无主财产的概念,业界将这种商标称之为“无主商标”。[2]随着我国商标注册量的不断增长及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无主商标的生成情景更加多元,数量呈不断增长之势。根据笔者在司法实践中
发布时间:2024.11.20 -
对无主商标的理论思考及司法实践判断
约有2000余枚注册商标,已成为“无主”商标, “无主商标 ”仍以每年百余枚的速度在递增。随着时间的推移,全国范围内的“无主商标”的数量已经相当庞大。 无主商标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有学者认为,无主商标是指商标尚处在有效期内,但商标权人的主体资格已经消灭的注册商标。[1] 商标权人消灭和商标处于有效期内并不矛盾,但问题在于,商标权人主体资格消灭,其原本的商标专用权是在有效期内持续,还是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17.08.09 -
对无主商标的理论思考及司法实践判断
约有2000余枚注册商标,已成为“无主”商标, “无主商标 ”仍以每年百余枚的速度在递增。随着时间的推移,全国范围内的“无主商标”的数量已经相当庞大。 无主商标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有学者认为,无主商标是指商标尚处在有效期内,但商标权人的主体资格已经消灭的注册商标。[1] 商标权人消灭和商标处于有效期内并不矛盾,但问题在于,商标权人主体资格消灭,其原本的商标专用权是在有效期内持续,还是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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