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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斥资1800亿美元建全球最大5G网络
,5G网络最初将在3-5千兆赫波段上,这需要更多的基站以提供与目前的4G网络同样的覆盖范围。 此外,内地三大运营商预计都将迅速推动全国覆盖,其中中国移动很可能在2021年实现这一目标。 杰富瑞投资银行预计,到2022年内地将有5.883亿5G用户,占当年全国手机总用户数的39.9%。 李说:“中国主要的互联网公司,如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将率先在新的5G网络上推出基于4K和8K视频以及增强现实和
发布时间:2017.06.16 -
IP争夺战下BAT是如何布局的?
,平台化运作。高华说,“电影行业是IP展现和变现的最好平台之一,IP为电影带来了巨大价值,而互联网是收集和提炼IP很重要的过程。”在电影峰会的其他嘉宾的演讲和圆桌论坛上,多次提及IP对于互联网影视发展的重要性。 IP作为内容商业的一个风口,早已被写进了BAT争夺战的剧本,因此主要从IP全产业链的三个阶段:IP储备、影视剧制作及运营、衍生产品开发探讨互联网+电影的发展。 百度:爱奇艺差异化排播,探路付费
发布时间:2016.05.13 -
人工智能医疗
近日,百度通过内部邮件宣布对医疗业务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和优化,撤减以挂号为代表的低端服务部门,转而重点布局医疗人工智能领域。近年来,人工智能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医疗成为新的热点领域。 人工智能进军医疗行业 人工智能的发展能让生活减少了人力、物力、甚至沟通的成本,医疗作为一个患者永远多于医生的行业,如果人工智能能够加入,想必也能够节省许多排队看病、预约挂号的时间,为此,一些应用于医疗行业的人
发布时间:2017.03.13 -
称擅播视频《一郭汇》,今日头条诉百度索赔
因认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视频节目作品《一郭汇》,今日头条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百度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8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今日头条诉称,其是视频节目作品《一郭汇》著作权人,合法享有《一郭汇》作品的完整
发布时间:2018.05.16 -
百度擅播今日头条视频《一郭汇》案,一审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今日头条诉百度擅播视频《一郭汇》案作出一审判决。 海淀法院判定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好看视频”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未经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许可,将今日头条和西瓜视频享有著作权的《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好看视频”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此举侵害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
发布时间:2018.08.08 -
“百度烤肉”一审被判商标侵权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宣判了一起涉及“百度烤肉”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亿百度公司)等四被告在相关网站、店面招牌、菜单及经营场所内装潢上使用“百度烤肉”文字标识,并突出使用“百度”二字的行为,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0万元。 原告百度公司诉称,其在第42类商标类别上申请注册了“百度
发布时间:2018.12.24 -
使用他人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原告上海默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默邦公司)与被告廊坊莫特森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莫特森公司)、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莫特森公司赔偿默邦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百度公司对其中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 默邦公司诉称,莫特森公司使用默邦公司企业名称全称及其字号“默邦”作为关键词在百度网中进行商业推广,在百度网中使用默邦
发布时间:2019.07.15 -
涉“简单搜索”网站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有果,法院判决……
一起涉及“简单搜索”网站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曾于去年引发业界关注。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陈某使用baidu.mx域名的行为侵犯原告百度公司的“baidu”和“百度”商标权,擅自使用“简单搜索”App名称和网页主体部分导致公众混淆误认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陈某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百度公司发现,2019年2月,被告陈某申请注册了
发布时间:2020.10.21 -
涉“简单搜索”网站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有果,法院判决……
一起涉及“简单搜索”网站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曾于去年引发业界关注。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陈某使用baidu.mx域名的行为侵犯原告百度公司的“baidu”和“百度”商标权,擅自使用“简单搜索”App名称和网页主体部分导致公众混淆误认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陈某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百度公司发现,2019年2月,被告陈某申请注册了
发布时间:2020.10.21 -
上海鸿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同创蓝天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诉讼代理人:贾星乐,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萱,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苏华,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鸿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云公司)诉被告同创蓝天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蓝天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布时间: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