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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樱花”乱入市场迷人眼,“真樱花”倾尽全力来维权
4家公司两个法人承担侵权责任,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樱花卫厨)历经数年的维权之路,随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纸判决,终于暂告一段落。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樱花)、中山樱花集成厨卫有限公司(下称中山樱花)、中山樱花卫厨有限公司(下称中山樱花卫厨)、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下称苏州樱花中山分公司)均被判处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停止将“樱花”作为其企业字号,同时上述
发布时间:2016.10.19 -
“樱花”商标侵权纠纷案
“樱花”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5民初74号 裁判要旨 对于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审查在后注册的商标是否侵权,以是否造成公众混淆为根本标准,并结合申请人主观上是否善意以及事后商标使用是否规范两个方面。 案情摘要 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樱花公司) 被告:安吉递铺华鹰厨房用品经营部(简称华鹰经营部) 樱花公司系第1209675号“”、第8574244号(指定颜色
发布时间:2021.12.03 -
江苏法院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含商标案件)
1、韩彩菊等六人加入境外诈骗团伙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案 2、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侵权公益诉讼案 3、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4、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诉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5、顾某诉教育局重新划分施教区案 6、张爱民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环境资源案 7、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屠荣灵等
发布时间:2017.01.18 -
个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的认定
(作者:史乃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自然人进行重复侵权,陆续成立公司实施侵权行为,公司成为其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和载体。据此,原告主张自然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自然人应对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情摘要】 樱花卫厨公司成立于1994年,营业范围包括热水器、燃气灶、吸油烟机等的生产、销售。 屠荣灵曾于2005年5月10日出资设立苏州樱花电器有限公司并担任
发布时间:2017.03.02 -
个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的认定
(作者:史乃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自然人进行重复侵权,陆续成立公司实施侵权行为,公司成为其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和载体。据此,原告主张自然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自然人应对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情摘要】 樱花卫厨公司成立于1994年,营业范围包括热水器、燃气灶、吸油烟机等的生产、销售。 屠荣灵曾于2005年5月10日出资设立苏州樱花电器有限公司并担任
发布时间: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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