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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之间可以通过DAS交换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
自2017年9月22日,韩国外观设计法案修订以来,中国成为第一个满足该外观修订法案及其实施细则的国家。为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专利审查效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韩国特许厅开展合作,于2018年7月20日起开通基于DAS2.0的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服务。申请人可按照DAS2.0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选择利用本服务,也可以按照传统方式自行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发布时间:2018.08.29 -
韩国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何进行转换?
我国专利法中没有通过提交转换请求实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相互转换的相关规定,但根据韩国专利法第五十三条、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即原始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将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转换为原始说明书或附图公开范围内的发明专利申请(即转换申请)。但是如果自(第一次)发出经核准的《驳回通知书》副本之日起超过三十天,则无权请求转换。 同样,根据韩国实用新型法第十条、第三十七条,以及韩国
发布时间:2019.03.20 -
韩国商标授权确权制度介绍及经验借鉴
原标题:【友学问】简述韩国商标授权确权制度介绍及经验借鉴 IPRdaily导读:自1992年8月24日建交以来,中韩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都取得快速发展。为了顺应日趋紧密的中韩合作潮流,笔者试图通过本文,对商标在韩国的授权确权制度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以便帮助中国企业更好的在韩国保护自身品牌。 自1992年8月24日建交以来,中韩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都取得快速发展。政治上,两国领导人
发布时间:2019.08.08 -
韩国海关总署打击假冒侵权产品成效显著
自2018年以来,韩国海关总署(KCS)不断加大对制售假冒侵权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KCS先后对《国际邮寄物品进口海关清关指南》与《海关清关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指南》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前往海关现场实地检验假冒制品,KCS可以自行决定对相关制品的收货人展开调查,并销毁以小包裹形式运输到韩国的假冒制品。据悉,上述新规正式实施之后,KCS已查处近2万件以国际
发布时间:2019.10.25 -
韩国知识产权局推出针对新冠肺炎发明的专利信息导航系统
近期,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推出了一项专利信息导航系统,以提供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的最新发明和治疗方法的精确信息。 该系统有望帮助制造商开发出能够有效抑制冠状病毒传播的产品。 KIPO表示,推出这项服务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抑制新冠肺炎流行期间虚假新闻的传播,尤其是在人们高度焦虑的时候。 上述导航系统允许用户查看国内和国际上与新冠肺炎有关的专利趋势,包括潜在的治疗方法、疫苗
发布时间:2020.03.31 -
韩国:智能家居技术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
将家中的设备连接到基于物联网的有线和无线网络,提供智能家电、医疗保健、安全服务、智能电源控制等,从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技术。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称,在过去10年(2009年-2020年)间,与智能家居相关的国内专利申请数量翻了1倍多,从2009年的56件增加到了2020年的140件。 按科技行业分类,10年间涉及“智能家电”的申请共510件,占40.5%;涉及“健康管理”的申请共289件
发布时间:2021.10.27 -
韩国拒绝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进行版权注册
近日,韩国政府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版权注册问题做出了明确表态。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MCST)于2023年12月27日宣布,人工智能(AI)创造的内容将不会获得版权注册资格。这一决定表明了韩国政府在全球范围内关于法律承认人工智能创造力的辩论中的立场。 MCST规定,只有具有人类创造性参与、本质上反映人类思想和情感的内容,才有资格进行版权注册。这些标准将被纳入AI版权指南中,以指导人工智能企业
发布时间:2023.12.27 -
韩专家建议知识产权所有人与海关携手打击假冒产品
在众多防止假冒与山寨产品迅速蔓延的保护措施之中,一个重要措施便是直接在一国的边境处阻止此类产品流入国内。因此,韩国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应该时刻牢记要与海关通力合作,并将与韩国海关共同开展合作纳入到自身的知识产权实施方案之中。 根据韩国关税厅近期出具的一份报告,2016年韩国共破获9853起涉及假冒产品的案件。在上述案件中,有9422起案件涉及商标权侵权行为。此外,还有181起涉及版权侵权,以及250
发布时间:2017.12.11 -
浅析韩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
2016年,韩国专利法进行了重要修改,例如增加了新的依职权重审制度和新的专利撤销制度。韩国专利法的大部分条款也适用于实用新型专利。韩国实用新型专利采取与发明专利相同的实质审查制度,其仅保护物品或物品组合的形状或构造,保护期为自申请日之起10年。 韩国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因此,除了直接向韩国
发布时间:2019.05.08 -
韩国全面调整知识产权审判体系
2020年7月14日,韩国知识产权局审判院宣布全面调整部门体系,将11个审判部门调整为36个新部门,分别处理社会热点关注案件、利害关系者较多案件、法律技术疑难复杂案件、专业技术案件。 审判长将对各个部门进行监督,促进部门相互间的讨论,提高判断标准的统一性。 每个审判部设有1名审判长和2名审判员,从而加强了审判部的独立性,落实了3人合议审判制度。 为在不增员的前提下提高审判体系工作效率,具有审查
发布时间:20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