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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封禁公众号垄断纠纷一审判决书
诉称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一、判令两被告停止微信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解封包括原告在内申请的微信号、微信公众号;二、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共20000元;三、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100元人民币;四、判令两被告不得随意对微信公众号予以封号,应而信息公开,明确告知被封的原因,如果有封号时,应告知使用者封号时间,以便使用者提取客户
发布时间:2018.09.12 -
微信公众号“原创”作品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标注“来源拾遗,已授权”字样。2017年5月7日,“拾遗”再次发布前文,并在文末加注“欢迎转发朋友圈,公众号转载须经授权,并不得用于微信外平台”。2017年10月5日,“中国经济学人”再次将该文标题改为《关于死亡,这可能是一篇颠覆你认知的文章》并转载。 随后,有读者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进行投诉,诉称“拾遗”公众号发表的《死亡有一万扇门,你在哪扇门前谢幕》并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06 -
海淀区法院:涉网商标合理使用与小心求证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解决围绕电子商务、“互联网+”而日益凸显的网络商标侵权问题,海淀区法院对涉网络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了风险预测,并提出对策建议。 谨防APP应用和微信公众号被假冒 随着各种服务类APP应用及微信公众号的普及,兼之准入门槛较低、无须实质审核即可上线运行,这两类产品面临着被仿冒的极大风险。 一般而言,对APP和微信公众号经营者的确定有两种途径:产品中标注的经营者信息及平台
发布时间:20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