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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应谨防侵权风险
不久前,一张“黑洞”图片的版权争议,引爆了人们对图片版权的关注热度。实际上,在文字版权领域,同样存在着亟须公众尤其是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追踪热点,推送关注度极高、吸引眼球、阅读量10万+的文章几乎成为绝大多数微信公众号的孜孜所求,微信公众号已然成为当前企业宣传自己的公共平台,但受限于资源匮乏,自己写稿太费劲,部分运营者们便大量地借助他人的题材来博取眼球,或是轻轻点击几下鼠标
发布时间:2019.06.12 -
“微信支付”与“微信”属于不同服务类别不构成商标侵权
【案号】 (2016)粤0305民初15896号 (2019)粤03民终3243号 【裁判要旨】 原告腾讯公司和财付通公司向用户提供的微信支付服务属于微信服务中众多服务的一种,微信支付与被告北京中欣安泰公司的微信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不同的服务类别。原告不具有攀附被告微信注册商标商誉的故意,且消费者亦不会对原、被告提供的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对二者之间的经营关系产生混淆,故原告的行为不构成
发布时间:2020.05.09 -
巨头App屏蔽被破解,微信、淘宝、抖音平台终于打通
9月9日,工信部信管局召开165专项“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提出三点合规标准,要求9月17日各平台必须按标准解除屏蔽,否则将采取执法措施。这也就意味着微信、淘宝、抖音等平台彻底“破冰” ,进入“互联互通”时间。 三条合规标准如下: (1)具有外部网址链接访问功能的即时通信软件,对于用户分享的同种类型产品或服务的网址链接,展示和访问形式应保持一致; (2)具有外部网址链接访问功能的即时通信
发布时间:2021.09.14 -
“义乌十八腔”因商标权被投诉遭遇更名风波
如今,通过微信公众号获取海量信息,已成为大部分人生活中不能割舍的一部分。换言之,在各个地区和领域都存在着一批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其中不少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资产,极具品牌效应。然而,令人担忧的是,不少微信公众号却因商标权问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隐忧,遭遇着意想不到的纠纷。 9月2日,地方知名微信公众号“义乌十八腔”因商标权问题被投诉而强制改名。对此,“义乌十八腔”所属义乌市十八腔文化传媒
发布时间:2016.09.14 -
“微信”商标被无效,游联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受理了北京游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游联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该案主要涉及“微信”商标,此前,北京知产法院已审理了多起涉及“微信”商标的行政案件。 (诉争商标) 该案诉争商标系第9452607号“微信”商标,由蛙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
发布时间:2018.05.07 -
微信“扫码支付”侵犯专利权?法院一审判决:不侵权
2019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涉及微信扫码支付被诉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微信扫码支付服务未落入原告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主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没有侵犯第200610168072.2号、名称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随处可见的扫码支付因其便捷
发布时间:2020.01.02 -
“微信扫码”支付服务被诉专利侵权!腾讯公司等三被告被索赔百万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随处可见的扫码支付因其便捷、迅速和安全性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方式。你出门可以不用再携带现金、银行卡,一部手机便可以完成线上线下所有支付,移动支付已经无差别地覆盖了衣食住行各个场景。 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认为“微信扫码”支付服务侵犯了其发明专利权,故将开发、实施了微信扫码支付服务的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9.05 -
“微信数据”权益争斗,群控软件被判赔偿腾讯 260 万元
IT之家6月2日消息 6月2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就原告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诉被告浙江某网络公司、杭州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令两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60万元,并为其消除影响。 该案由涉案微信群控软件引发,系首例涉及微信数据权益认定的不正当竞争案。该案判决明确了网络平台对于其所控制的用户信息享有不同性质的数据权益
发布时间:2020.06.03 -
首例涉微信小程序侵权案
作为新兴的计算机软件市场,微信小程序具有传播速率快、面对人群广、作品集中度高、服务方式多样等特点,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与此同时,也面临侵权多发、易发等问题。 近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刘某某微信小程序侵权案”入选。一起来看看 案件详情 研发微信小程序 2019年初,被告昆山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始
发布时间:2023.03.22 -
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被立案调查
近日,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分别对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 根据网民举报,经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初查,3家网站的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分别存在有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3家网站平台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将由相关地方网信办
发布时间:201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