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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域名案:域名转让等同于全新注册?
关于“微信”域名案,知产力于2016年2月刊发了笔者的两篇文章《“微信”域名案裁决:你看懂了吗?》①、《“微信”域名案:腾讯为啥首选香港仲裁?》②,对该案基本案情及背景进行了介绍。笔者认为,“微信”域名案最核心的争论焦点就在于:争议域名的“转让”是否应当认定为独立于初始注册的“全新注册”,即,域名转让是否等同于全新注册。本文拟针对该问题进一步进行纯粹的学术讨论,供各位同行参考。 一、“微信”域名
发布时间:2016.04.20 -
价值8位数!腾讯终于拿下weixin.com域名
微信作为腾讯当前数一数二、甚至压制QQ的旗舰产品,官方网站却一直委屈在一个二级域名下,原因就是weixin.com并不属于腾讯,直到昨天(5月17日)。 据最新消息,weixin.com域名原持有人队长(王培陛)已经与腾讯控股就该域名达成一致谅解,weixin.com将很快转移至腾讯公司名下,有关该域名的持有争议案也就此尘埃落定。 原微信开发者平台发出公告称 附:原微信开发者平台公告 《关于域名
发布时间:2016.05.18 -
weixin.com域名权属引发纠纷 腾讯被起诉至法院
微信域名归属权的话题,日前引发业界广泛关注。2月16日消息,争议域名持有人将腾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原告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不具有恶意,不侵犯被告的合法权益,确认原告对争议的域名享有合法权益,有权继续持有并使用争议域名。北京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北京将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29岁的李先生,起诉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原告诉称,域名weixin.com于2000年
发布时间:2016.02.17 -
微信回应“微信支付”商标侵权:已撤销 请放心使用
近日, 北京银宝通公司以“肯德基”使用“微信支付”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为由,起诉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使用“微信”商标提供收付款服务,销毁“微信”宣传广告。 11月2日,微信支付团队正式作出回应称:微信支付以保障合作伙伴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任何商家因为使用微信支付被起诉商标侵权,微信支付将会全力支持并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是声明全文: 我们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03 -
微信聊天构成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作者:吴昱、刘清启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2016)浙08民初87号 (2016)浙民终719号 【裁判要旨】 行为人公开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后,又以“微信私聊”方式向特定客户捏造散布虚伪事实,该行为与在先行为具有连贯性和整体性,且针对特殊行业的目标客户,对该“微信私聊”行为应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 【案情介绍】 浙江永晟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永晟达公司)与衢州市红日陶瓷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8.28 -
微信聊天构成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作者:吴昱、刘清启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2016)浙08民初87号 (2016)浙民终719号 【裁判要旨】 行为人公开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后,又以“微信私聊”方式向特定客户捏造散布虚伪事实,该行为与在先行为具有连贯性和整体性,且针对特殊行业的目标客户,对该“微信私聊”行为应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 【案情介绍】 浙江永晟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永晟达公司)与衢州市红日陶瓷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8.28 -
关于域名weixin.com的仲裁裁决
发布时间:2016.02.16 -
微信聊天构成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作者:吴昱、刘清启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2016)浙08民初87号 (2016)浙民终719号 【裁判要旨】 行为人公开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后,又以“微信私聊”方式向特定客户捏造散布虚伪事实,该行为与在先行为具有连贯性和整体性,且针对特殊行业的目标客户,对该“微信私聊”行为应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 【案情介绍】 浙江永晟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永晟达公司)与衢州市红日陶瓷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8.28 -
“微信”商标被无效,是否真的缺乏显著性?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游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游联公司)诉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第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再度引发对“微信”二字作为商标使用在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上是否缺乏显著性等焦点问题的激烈交锋。 本案“微信”商标(简称诉争商标)于2011年5月11日提出注册申请,2012年获准注册在第41类图书出版、(在
发布时间:2018.07.26 -
“币应”涉嫌抄袭微信,法院责令停止运营
生效。 据悉,“币应”软件由芯片有限公司开发,2018年10月,因认为该软件涉嫌全面抄袭微信软件,其宣传语中的表述容易使用户混淆产生误导,腾讯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芯片有限公司及该软件运营商北京风气云飞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芯片有限公司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000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腾讯公司向海淀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海淀法院在审查初步证据后认为,腾讯公司的
发布时间:2019.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