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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应予制裁虚假陈述干扰审判亦受处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专利侵权纠纷罚款决定复议案件。该案中,被诉侵权人伪造现有技术抗辩的证据被罚款60万元,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被罚款5万元。复议决定驳回复议申请,并指出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对于伪造证据以及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应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予以罚款。 该复议决定涉及某科技公司诉某仪器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涉专利名称为“用于眼科医疗设备的瞳距调节机构以及
发布时间:2024.05.15 -
涉摄影作品伪造证据处罚案
案号: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2)苏0102民初16376号 原告:田某某 被告:南京某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裁判要旨】 擅自将他人作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著作权登记,并以此作为权利基础提起侵权诉讼的,属于伪造权属证据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基本案情】 田某某诉称南京某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于2019年未经授权擅自在网站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花鸟岛》摄影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
发布时间:2024.07.31 -
专利复审中对补充实验证据的考量
(作者:李婉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弁言小序】 对于补充提交的实验证据在专利审查过程中所起作用的考量,应该基于现有技术和专利申请在申请日时所占有的事实进行判断。在对于现有技术和专利申请文件自身公开的事实进行整体考查后,才能对申请日后补充提交的实验证据是否能够达到证明目的作出准确判断。 本文借助案例,从申请日占有事实的角度对补充实验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进行判断分析,认为在原申请文件没有
发布时间:2016.04.01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操作指引(2017)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操作指引(2017) 特别说明,本书所收录的律师业务指引仅仅是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参考和提示,不能以此作为判定律师执业是否尽职合规的依据,更不能作为追究律师责任的依据。详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②》2013年6月出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 第一节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方式与流程 第二节临场保护与外围调查 第三节电子数据证据等的
发布时间:2018.01.04 -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提供伪证的代价是什么?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在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上诉人宋某提供虚假《授权书》,拟证明其生产被诉侵权产品获得被上诉人美国通用光电有限公司的授权,对于当事人的此种行为,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115 条等相关规定,对宋某罚款 5 万元。 对此,专家表示,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虚假陈述或材料的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伪造证据,虚假陈述行为,已经成为制约法院高质高效审理案件的一个瓶颈。 据了解
发布时间:2018.03.20 -
当区块链延伸到版权保护——这些问题值得深思!
透明化,而通过智能合约,作品的用户便可向作品的版权所有人进行自动化的支付;三是维权,区块链可以将侵权电子证据进行高可信度存证,降低取证成本和提高证据证明力,为司法取证提供技术保障和结论依据。 区块链版权证明法律效力如何?是否依然要靠公信力背书? 在这三个环节中,首先要明确的是与传统的版权登记服务相比较,区块链能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否依然要靠国家公信力背书? 小犀智能市场总监胡日查博士向央广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8.03.22 -
电子存证问题研讨之——如何确保电子存证的真实性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取得了合法地位,意味着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网页截图、微博私信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是此次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对于电子证据出现最为频繁的知识产权领域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随着互联网侵权行为越来越多,为适应其时效性极强的特点,新型电子存证方式的应用,也被提上议事日程,亟需在司法实践及产业发展中不断进行探索,使得在知识产权的诉讼当中,确保电子存证的真实性,并让电子证据在司法审判领域
发布时间:2018.06.27 -
沪一企业在经营场所的电脑上用盗版软件被判赔900万
22日文化执法总队现场检查发现8台计算机中安装了涉案CATIA软件。此后原告与被告进行协商,签订了和解协议,但被告并未按约履行。 原告为此向上海知产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院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安装CATIA软件的情况进行证据保全。经清点,被告经营场所内共有计算机73台,保全结果为抽查的15台计算机中100%安装了涉案软件。之后,原告将被告诉至上海知产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
发布时间:2018.06.01 -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公开证据的认定
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依据前述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以及待证事实发生的盖然性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若请求人主张某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应当提供相应的现有技术证据,并负有对该证据的真实
发布时间:2018.12.10 -
知产证据新规--可以怎么读?可以怎么用?
新司法解释的颁布既是对既往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对未来的案件的指引。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已于11月18日开始实施,共有33个条文,涉及举证、证据的适用、保全等多方面内容。 证据在知产案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原告的举证能力以及实际呈现的证据内容,对案件的发起、进程以及结果等都存在决定性作用。但是,由于知识类型的多样化以及相关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