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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尔吉奥吕牌有限公司等诉蓝樽(上海)酒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判断及赔偿数额的确定
渊,民五庭助理审判员 案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8号 合议庭成员:陆卫民(审判长) 徐晨平 何渊(承办法官)
发布时间:2009.12.15 -
筱某等与北京朱氏联合传媒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红色经典”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该类侵权案件的调处
包装盒封底标有“广州优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销、齐鲁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原告遂诉至法院,认为沪剧院和文牧系沪剧《芦荡火种》剧本的共同著作权人,九被告的行为共同侵权了原告的著作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审 理】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电视剧《沙家浜》片头显示该剧取材于上海沪剧院文牧执笔创作的沪剧《芦荡火种》,且被告朱氏公司、幻聪公司承认改编拍摄是未经授权,因此
发布时间:2009.12.15 -
上海索盛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周睿、史琦春竞业禁止纠纷案
中约定的有关仲裁条款,本案应首先提交仲裁。另外,两被告成立的天奇公司与原告不具有竞争关系,两被告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竞业禁止条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 法院认为,两被告虽然违反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构成对原告的违约,但由于双方的合同未对违反竞业禁止的赔偿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原告要求两被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反商业秘密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由于两被告的违约
发布时间:2009.12.15 -
黛尔吉奥吕牌有限公司等诉蓝樽(上海)酒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判断及赔偿数额的确定
渊,民五庭助理审判员 案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8号 合议庭成员:陆卫民(审判长) 徐晨平 何渊(承办法官)
发布时间:2009.12.15 -
筱某等与北京朱氏联合传媒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红色经典”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该类侵权案件的调处
包装盒封底标有“广州优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销、齐鲁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原告遂诉至法院,认为沪剧院和文牧系沪剧《芦荡火种》剧本的共同著作权人,九被告的行为共同侵权了原告的著作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审 理】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电视剧《沙家浜》片头显示该剧取材于上海沪剧院文牧执笔创作的沪剧《芦荡火种》,且被告朱氏公司、幻聪公司承认改编拍摄是未经授权,因此
发布时间:2009.12.15 -
上海索盛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周睿、史琦春竞业禁止纠纷案
中约定的有关仲裁条款,本案应首先提交仲裁。另外,两被告成立的天奇公司与原告不具有竞争关系,两被告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竞业禁止条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 法院认为,两被告虽然违反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构成对原告的违约,但由于双方的合同未对违反竞业禁止的赔偿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原告要求两被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反商业秘密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由于两被告的违约
发布时间:2009.12.15 -
上海索盛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周睿、史琦春竞业禁止纠纷案
中约定的有关仲裁条款,本案应首先提交仲裁。另外,两被告成立的天奇公司与原告不具有竞争关系,两被告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竞业禁止条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 法院认为,两被告虽然违反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构成对原告的违约,但由于双方的合同未对违反竞业禁止的赔偿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原告要求两被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反商业秘密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由于两被告的违约
发布时间:2009.12.15 -
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诉上海新泸电机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坚持使用的话,原告可以请求法院追加对被告的侵权赔偿,直至其放弃使用该企业名称为止。 [作者简介] 陈默,二级法官,大学文化程度,1985年7月进法院,现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审判员。
发布时间:2009.12.15 -
陈文敏等诉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两原告可依法另行主张权利。 【附 录】 作者:李国泉,法学硕士,民五庭审判员 裁判文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 合议庭:李国泉(审判长、承办法官) 王辰阳 陆萍
发布时间:2009.12.15 -
陈文敏等诉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两原告可依法另行主张权利。 【附 录】 作者:李国泉,法学硕士,民五庭审判员 裁判文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 合议庭:李国泉(审判长、承办法官) 王辰阳 陆萍
发布时间:200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