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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视听画面比较法确认的游戏著作侵权案二审确认不侵权
近日,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公司)与株式会社传奇IP(ChuanQi IP Co.,Ltd.)(以下简称传奇株式会社)关于确认《蓝月》电影不侵害《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纠纷迎来二审判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传奇株式会社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并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中,当事人均未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法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法院认为,本案诉讼
发布时间:2023.07.31 -
软件著作权侵权“开源抗辩”解析
内容提要 开源是构筑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支撑,开源软件的有效治理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举措之一。在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开源软件“群智激发→群智汇聚→群智创新”的共创模式促发了“开源抗辩”这一新型侵权抗辩事由。广义的“开源抗辩”包括潜在侵权方基于涉案软件开源特性提出的抗辩,狭义的“开源抗辩”则是立足于开源许可证的不侵权抗辩。解析“开源抗辩”,应认识到开源软件具备构成合作作品的可能性,同时应
发布时间:2024.07.02 -
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关联公司即便使用了涉案软件源代码,该使用行为亦不构成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侵权并支持网某科技(苏州)公司部分诉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判指出,软件开发者自身是否违反GPLv2协议和是否享有软件著作权,是相对独立的两个法律问题,不宜混为一谈;违反GPLv2协议的软件开发者能否得到侵权救济与其将来在潜在的违约和/或侵权之诉中是否应当依法承担违约和/或侵权责任,也是相对独立的两个
发布时间:2024.05.15 -
“梦幻西游VS神武”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诉讼代理人:叶俭,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小曲,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徐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30日作出(2015)粤知法著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1日作出(2016)粤民终19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发布时间:2020.11.09 -
涉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诉前行为保全的考量因素分析
【裁判要旨】 网络游戏具有开发成本高、更新换代快的特点;而游戏录播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因网络游戏录播导致的著作权侵权诉前行为保全的考量因素因符合上述特点。认定“难以弥补的损害”应以权利人市场份额明显较少认定;认定损害衡平性应以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对该网络运营者是否造成实质损害认定;认定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以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是否对该网络行业的具体运营以及相关消费者利益造成影响认定。 案
发布时间:2021.08.30 -
擅用设计软件CATIA侵权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达索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纯、张斌,被告阿尔特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娜、高鹏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原告诉称 原告达索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阿尔特公司立即停止其未经许可复制、安装及使用达索公司享有著作权的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删除或销毁阿尔特公司持有或控制的全部侵权复制件和/或含有侵权复制件的载体;2.判令阿尔特公司赔偿达索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000元;3.判令
发布时间:2023.09.05 -
网易云音乐诉科大讯飞“发条”APP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浙 江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民事判决书 (2023)浙民终1090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上诉人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读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公司)因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均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 01民初 570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
发布时间:2023.12.26 -
深圳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文件中的代码)的字节大小比例来判定被诉侵权软件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忽略了不同源代码与软件核心功能的关联程度,未考虑不同源代码所占权重,缺乏合理依据,有失偏颇。4.本案应当对被诉侵权软件中包含“wufly”关键词进行补充鉴定。 被上诉人辩称 杭州某公司辩称:(一)一审判决未遗漏诉讼请求。经一审法院释明,深圳某公司明确其诉讼请求是停止对整个软件的侵权,即其请求的基础是整个软件的著作权。(二)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23.12.13 -
游戏开发商换“马甲”逃脱代码比对案
近年来,计算机软件侵权类案件大量涌现,且侵权手段愈发多样性、隐蔽性,当事人往往通过技术手段妨碍代码比对。例如通过更改包名、类名、函数、字段及函数实现的流程,以此妨碍代码比对,逃脱追责。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一起此类纠纷,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简介 原告M公司是游戏《××发育》的著作权人,被告S公司是游戏《××派对》的著作权人。原告发现被告在某平台发布的游戏《××派对》与其在先开发的游戏
发布时间:2024.03.18 -
“刑民交叉”情形下的知识产权侵权民事案件的处理
奥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某公司)和苏州好某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某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了普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名称为“体外反搏装置软件[简称:ECP.NET]V1.3”的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涉案权利软件),侵害了普某公司的涉案权利软件著作权。请求判令周某某、奥某公司和好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及已销售侵权产品,连带赔偿普某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维权合理
发布时间: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