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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的判断和停止侵权责任的限制
(作者:亓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 (2012)一中民初字第9670号 (2013)高民终字第766号 【裁判要旨】 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应当首先确定原告请求保护的对象是否构成著作权上的作品及作品类型。涉及实用艺术品时,应当区分实用艺术品平面设计图和制作完成的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侵权成立时,由于停止侵权责任的承担将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情况下停止侵权责任受到限制,不当然绝对地判令停止侵权
发布时间:2016.03.31 -
作品类型的判断和停止侵权责任的限制
(作者:亓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 (2012)一中民初字第9670号 (2013)高民终字第766号 【裁判要旨】 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应当首先确定原告请求保护的对象是否构成著作权上的作品及作品类型。涉及实用艺术品时,应当区分实用艺术品平面设计图和制作完成的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侵权成立时,由于停止侵权责任的承担将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情况下停止侵权责任受到限制,不当然绝对地判令停止侵权
发布时间:2016.03.31 -
擅用微信“捂脸”表情,两服装公司被诉侵权
因认为未经授权将微信“捂脸”表情使用到服装产品上,其行为涉嫌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腾讯公司将苏州金窝栗鑫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苏州金窝栗鑫乐)与广州霓桑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霓桑)起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 腾讯公司向法院起诉称,微信表情由腾讯公司的设计师设计,“捂脸”表情经历5次改版完成,并已进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经
发布时间:2019.02.13 -
羽绒服“撞脸”,法院辨是非
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羽绒服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认定涉案羽绒服未侵犯金羽杰公司的著作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了金羽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波司登羽绒服被诉侵权 2018年初,金羽杰公司经公证购买产品后,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波司登公司生产、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两款羽绒服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
发布时间:2020.10.22 -
羽绒服“撞脸”,法院辨是非
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羽绒服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认定涉案羽绒服未侵犯金羽杰公司的著作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了金羽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波司登羽绒服被诉侵权 2018年初,金羽杰公司经公证购买产品后,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波司登公司生产、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两款羽绒服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
发布时间:2020.10.22 -
“电影《后来的我们》”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鄂01民初5015号 二审案号:(2019)鄂知民终510号 裁判要旨 除思想表达区分的要求外,著作权保护不延及作品所表达的抽象内容还具有侵权判定上的独立价值,若将著作权保护延及作品所表达的抽象内容,如何确定特定作品表达的抽象内容、由谁确定该内容,将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即便作者本人,也可能有偏离实际表达任性解读的投机倾向,在后的创作者将因此面临动辄得咎的状况,创作自由将不
发布时间:2020.10.09 -
《左手指月》引发版权纠纷
授权,未获得曲作者的相应授权,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单独主张曲作品及歌曲整体的相关权利。因此,法院判定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此外,在客体明确的基础上,通常需要结合具体使用方式进一步匹配可能涉及的著作权权项,比较常见的行为包括改编、表演、传播等。“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一项著作权权利是署名权。这项权利是比较常见的附带被诉侵权的权利,因为在很多时候,署名权的侵权会伴随
发布时间:2020.03.23 -
“电影《后来的我们》”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鄂01民初5015号 二审案号:(2019)鄂知民终510号 裁判要旨 除思想表达区分的要求外,著作权保护不延及作品所表达的抽象内容还具有侵权判定上的独立价值,若将著作权保护延及作品所表达的抽象内容,如何确定特定作品表达的抽象内容、由谁确定该内容,将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即便作者本人,也可能有偏离实际表达任性解读的投机倾向,在后的创作者将因此面临动辄得咎的状况,创作自由将不
发布时间:2020.10.09 -
SVG交互领域全国首例生效判决出炉
“i排版”与“135编辑器”SVG交互排版编辑器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有了新的进展。 据“i排版编辑器”公众号7月18日发布的消息,继去年(2023年)年底一审宣判后,该案原告以及三家被告中的两家均提起上诉。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2024)京民终496号),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即135编辑器方面停止对i排版旗下“iPaiban Pro”SVG编辑器的侵权行为,并赔偿i排版
发布时间:2024.07.29 -
襄樊版权和公安部门联手行动“6·19”网络侵权案进入司法程序
湖北省襄樊市版权局、公安局在“打击网络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中首战告捷,“6·19”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志新于6月24日在武汉被襄樊警方刑事拘留,15台用于侵权犯罪的兼容机、一台服务器和8张银行卡被扣押。至此,襄樊版权、公安历时近两个月的侦破工作有了突破,“6·19”网络侵权案进入司法程序。 网站涉嫌擅自将他人作品上传 “6·19”网络著作权侵权案是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
发布时间:2008.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