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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游戏审美疲劳。同时,相关公众对上述图片的认知度亦有限,不会对两游戏产生混淆、误认。故乐元素公司主张古川公司涉案游戏中使用的宣传图同时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可以看出,法院支持了原告将“游戏特效”作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思路,同时从用语中可以看出,法院将特效部分作为“图片”看待。 (三)“炉石传说v卧龙传说”案[9]:直接构成电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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