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信息网络传播
-
正义网采访徐新明律师:淘宝店家售卖“洗稿”神器:48元洗稿套餐 包教包会
,此类软件一般都会建立存储大量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软件素材库,而这种使用通常也是没有获得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的。洗稿软件开发及销售者,在未得到相关作品权利人授权的情形下,将此软件售卖,会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另一方面,一些用户使用洗稿软件作为工具拼接出新的文章的行为同样涉嫌侵犯他人复制权、改编权等著作权权利,而洗稿软件的开发或者销售者则可能因构成帮助侵权而需要与直接
发布时间:2018.04.13 -
淘宝店家售卖“洗稿”神器:48元洗稿套餐 包教包会
,此类软件一般都会建立存储大量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软件素材库,而这种使用通常也是没有获得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的。洗稿软件开发及销售者,在未得到相关作品权利人授权的情形下,将此软件售卖,会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另一方面,一些用户使用洗稿软件作为工具拼接出新的文章的行为同样涉嫌侵犯他人复制权、改编权等著作权权利,而洗稿软件的开发或者销售者则可能因构成帮助侵权而需要与直接
发布时间:2018.04.13 -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引发侵权纠纷,爱奇艺将“手机电影”诉至法院
因认为“手机电影”iPhone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播放热播影片《我不是潘金莲》、《惊天破》、《外公芳龄38》,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微影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三案。 原告爱奇艺诉称,《我不是潘金莲》由导演冯小刚执导,范冰冰领衔主演,郭涛、大鹏、张嘉译等联合主演;《惊天破》由演员谢霆锋、刘青云、佟丽娅
发布时间:2018.03.07 -
今日头条起诉百度侵权独家文章, 海淀法院判百度败诉
日前,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日头条)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认定,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在“百家号”网站、“手机百度”APP中传播经作者授权今日头条的排他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全文章,侵犯了权利所有人今日头条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今日头条起诉称,百度公司“百家号”网站及“手机百度”APP上传播的文章抄袭了今日头条上
发布时间:2018.12.26 -
密室逃脱店抄袭线上游戏《迷失岛》,法院:店铺墙上图案侵权
公司从中发现,这家密室逃脱店的宣传图画中有ISOLAND、迷失岛以及“极度烧脑的点触式解谜主题”字样,图画上部显示为魔咒密室逃脱旗舰店,于是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维权。 胖布丁公司认为,密室逃脱店墙上绘制的相关图案与《迷失岛》的美术作品具有高度一致性,共20幅,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和复制权;其中8幅用于微信公众号宣传,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同时,公号上有两段介绍密室逃脱的文字,胖布丁公司认为,这是他
发布时间:2019.12.09 -
《奇迹觉醒》手游被“山寨”,一审获赔100万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审结原告上海天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銮公司)与被告广州游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游城公司)、杨某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游城公司停止涉案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与杨某共同赔偿天銮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余元。 天銮公司诉称,《奇迹觉醒》(又名《奇迹MU:觉醒》,下称权利手游)是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一款手机游戏。游
发布时间:2020.07.03 -
在优酷公司与幻电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法院终审认定幻电公司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2016年,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优酷公司)发现,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允许(下称幻电公司)在其开发并实际运营的“哔哩哔哩”网站(下称B站)播放其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德云社乙未年封箱庆典2016》(下称涉案节目),于是将幻电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这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幻电公司侵犯了优酷公司对涉案节目享有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幻电
发布时间:2020.05.15 -
起点中文网诉神马搜索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顾盛妍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广州神马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沪0115民初879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3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神马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童秋逸枫,被上诉人玄霆
发布时间:2020.11.30 -
优酷诉喜马拉雅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大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5民初364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3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6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喜马拉雅公司、原审被告喜大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孟雅丹,被上诉人优酷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丽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诉称 喜马拉雅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23.10.12 -
两男子未经授权出售盗版电子书获刑
以会员制对外销售上述侵权电子书。 截至案发,网店中的电子书达10万余部,注册会员达1万多人,销售侵权电子书金额22万余元,非法获利16万余元。 审查起诉期间,刘某、张某退缴违法所得16万余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被告人刘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某系主犯,被告人张某在
发布时间: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