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信息网络传播
-
朝阳法院审理西游记动漫作品著作权侵权案
、游戏等商业领域,享有复制、改编、演绎、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青青树公司、青青草公司未经许可授权,将本案美术作品复制、改编、发行为《狠西游》动画短片,涉案美术作品中的孙悟空等角色,作为西游记故事的主要人物,是《狠西游》动画片的灵魂人物。该动画短片并在腾讯视频网站传播,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请求法院:1. 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西游后传》角色形象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在
发布时间:2018.09.03 -
称《延禧攻略》遭擅播,“爱奇艺”诉“今日头条”索赔千万
因认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擅自以短视频的方式在其手机端应用程序上传播热播影视作品《延禧攻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其经合法授权依法享有影视作品《延禧攻略》在全球范围内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享有
发布时间:2018.09.04 -
《汉语大词典》引纠纷,“搜狗百科”被诉索赔2000余万
的著作权授权给辞书出版社,因此,辞书出版社对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 原告发现,搜狗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搜狗百科”中,大量使用涉案作品的词条内容,且不注明内容来源。经公证查实,涉及侵权词条共计26332千字。 原告上海辞书出版社认为,搜狗公司作为中国知名的互联网企业之一,却实施上述不当行为,已经侵害了其署名权、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恶劣,性质严重,给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
发布时间:2018.08.08 -
超许可范围使用作品行为的侵权判定
【案情简介】 杭州锋线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锋线公司)经授权依法取得电视剧《女人的战争》(下称涉案电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微软在线网络通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微软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搜狐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共同合作经营的网站(网址为msn.tv.sohu.com)提供了涉案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锋线公司以微软公司、搜狐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至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9.02.22 -
“抖音”诉“伙拍”成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第一案
北京互联网法院甫一成立便深受关注。截至10日18时,该院电子诉讼平台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成受理第一案。 “网上打官司”获认可 已接案200余件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消息,该院电子诉讼平台自9日对社会公众开放以来,截至10日18时,总访问量已达20.73万次,注册用户586人,共接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 另据了解,北京互联网法院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18.09.11 -
因擅播《盗墓笔记》音频,听呗FM将北京龙杰诉至法院
》改编成广播剧形式的声音作品《盗墓笔记第一部之七星鲁王宫》,其系该声音作品的著作权人。 2017年06月,原告发现远誉广告(中国)有限公司、西藏远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且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客户端“听呗FM”非法向公众提供《盗墓笔记第一部之七星鲁王宫》作品的在线听书服务,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涉案有声小说,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合理
发布时间:2018.11.16 -
86版《西游记》总作曲起诉腾讯侵权,索赔65万
原标题:称《云宫迅音》、《女儿情》被擅用,曲作者诉麦田映画公司、腾讯索赔60余万 称电影《西游之女儿国篇》未经许可在配乐中使用自己的音乐作品《云宫迅音》、《女儿情》,许先生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北京麦田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删除下架侵权电影《西游之女儿国篇》、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5.25万元。日前
发布时间:2018.11.06 -
称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漫画作品,漫画家起诉维权一审获赔
标注了汇易公司的主体名称及广告语等商业信息。汇易公司通过发布微博进行广告宣传获取客户关注、增加粉丝量,增加宣传力度和品牌声誉, 侵权微博粉丝量极大,严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益。侵权官方微博是被告微梦公司认证和管理的。微梦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的管理者,未尽审查义务,造成侵权微博广泛流传,应当对本案侵权行为承担审查、停止侵权法律责任。故起诉要求微梦公司、汇易公司在侵权微博首页
发布时间:2019.09.04 -
阿里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阿里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pdf
发布时间:2019.06.21 -
《快乐大本营》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案
,风行公司在未取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风行”IPAD客户端上播放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20140104期,给奇艺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请求法院判令风行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湖南广电是《快乐大本营》的原始著作权人。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快乐阳光公司)经授权取得湖南广电自有版权作品2006年6月30日至2016
发布时间:2019.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