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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判赔额为8万,商标官司平均判赔额为7万,著作权官司平均判赔额仅为1.5万。 法定赔偿额上限几百万,但是判赔额通常只占到起诉人诉求额的1/3甚至更低,这就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 笔者认为,从以上两组数据以管窥豹,不难发现当今火热的我国泛娱乐IP价值其实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三、IP“现实很骨感”的三条原因 (1)滥用避风港原则 互联网版权行业有个术语叫“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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