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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名被培训机构注册,“金龟子”刘纯燕奋力维权
原标题:近日,北京高院二审认定“金龟子”商标侵犯刘纯燕在先权利——姓名遭遇抢注,名人何以解忧? 近日,备受关注的“金龟子”商标无效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二审认定“金龟子”系第三人刘纯燕的艺名,其亦享有在先姓名权,李某注册“金龟子”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刘纯燕的在先权利,判决驳回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争议商标“金龟子”予以撤销的一审判决。 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19.12.20 -
自然人姓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律辩析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伟 张丹萍) 【案号】 (2014)漳民初字第376号 (2016)闽民终563号 【裁判要旨】 自然人姓名经权利人商业性使用,在特定商品上已经具有区别来源的标识性作用,他人无正当理由,在相同商品上和宣传用语上使用与他人姓名相同的文字标识,客观上易造成混淆的,可以认定这种行为构成擅自使用他人姓名的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介绍】 原告李瑞河系漳州天福茶叶
发布时间:2016.11.07 -
自然人姓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律辩析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伟 张丹萍) 【案号】 (2014)漳民初字第376号 (2016)闽民终563号 【裁判要旨】 自然人姓名经权利人商业性使用,在特定商品上已经具有区别来源的标识性作用,他人无正当理由,在相同商品上和宣传用语上使用与他人姓名相同的文字标识,客观上易造成混淆的,可以认定这种行为构成擅自使用他人姓名的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介绍】 原告李瑞河系漳州天福茶叶
发布时间:2016.11.07 -
《套马杆》原唱乌兰托娅姓名权案一审二审胜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歌曲《套马杆》发行伊始就火遍大江南北,2010年获得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之一,多年来经久不衰。 《套马杆》是原唱乌兰托娅(曾用名王丽娜)的成名曲,她的代表作还有《高原蓝》《我要去西藏》等。令她意外的是,因自己社会知名度较高,被同名歌手三次诉至法庭侵犯姓名权。乌兰托娅一审二审胜诉,今年7月
发布时间:2019.08.13 -
国知局对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笔名注册商标提案的答复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85号(科学技术类2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知发法函字〔2019〕129号 阎晶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及笔名注册商标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结合抢注名人姓名商标的具体案例,提出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及笔名注册商标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参考价值。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商标恶意抢注问题,近年来通过
发布时间:201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