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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在OPPO公司诉夏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的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中认定,我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拥有管辖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诉讼程序上明确我国法院拥有裁判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案件的管辖权,但是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司法裁判的具体规则仍待研究。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法院应尽力促成双方达成FRAND许可协议,在双方充分协商但仍无法达成许可协议的情况下
发布时间:2022.02.10 -
论标准必要专利不公平高价的考量因素
目次 一、前言 二、不公平高价对竞争的损害 三、我国法院和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不公平高价的实践 四、标准必要专利研发成本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五、历史可比协议的变量与调整 六、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不公平高价判断 七、结语 一、前言 2023年6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指南(征求意见稿)》对标准制定、标准必要专利谈判
发布时间:2023.08.30 -
英国法院对于SEP纠纷的做法
2017年,英国法院首次在标准必要专利(SEP)纠纷案中确定了当事方之间全球性的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费率。如此一来,在一些专家眼里,英国法院成为了无视其他国家法院权限的全球费率设定者。如此解读并不正确。实际上,英国法院的做法是基于专利法并且建立在对专利侵权和专利有效性问题的评估之上的。英国法院对全球FRAND 条件的确定仅仅发生在纠纷案的救济部分阶段。SEP纠纷案处理过程为:首先
发布时间:2023.07.10 -
Optis诉苹果FRAND费率判决简析
与其他许可人签署的多份可比协议推算出苹果特定的年度累积许可费,再根据Optis专利包的份额计算出苹果应向Optis支付的年度许可费总额。 2023年上半年,英国法院连续在交互数字诉联想案[5]、Optis诉苹果案作出较低SEP全球许可费(率)的判决,似乎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英国法院在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计算和在FRAND行为判断上偏“实施人友好”的态度,未来如何发展还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摘要 1
发布时间:2023.06.29 -
Netgear指控华为在WiFi标准必要专利中违反FRAND承诺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Courthousenews获悉,近日,加州WI-Fi路由器制造商Netgear指控华为敲诈勒索,因为华为拒绝以合理和非歧视(FRAND)的条款向其授权对Wi-Fi通信的标准必要专利。 本周二,Netgear向洛杉矶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华为违背了对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的承诺。该协会负责制定电子通信的全球标准。这些标准对于不同公司的设备之间的通信至关重要。根据该
发布时间:2024.02.01 -
标准背后的法律问题
摘要 标准是公共产品,与技术许可不可分离,尤其是在高新技术领域;专利是私权利,将其融入标准中,有“假公济私”之嫌疑;为此,需要特殊的知识产权政策。标准必要专利(SEP)是涉及“标准”与“私权利”的典型代表,但它主要在信息技术、药品、汽车零部件和建筑材料等领域,并非所有产业领域的普遍现象,尤其在基础制造、硬件、元器件(如芯片)等涉及核心技术的领域,鲜见SEP;故应对标准及 SEP形成客观、理性
发布时间:2023.11.13 -
USPTO和UKIPO就标准必要专利政策进行合作
2024年6月3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签署了一份新的谅解备忘录(MOU)。此协议为两局在标准必要专利(SEPs)[1]政策方面的合作提供了框架(此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五年内有效)。SEPs涉及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视频压缩、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连接标准、汽车技术等领域。USPTO和UKIPO的这一重要合作将有助于双方共同建立一个公平、平衡的国际SEPs
发布时间:2024.06.13 -
关于《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解读
为预防和制止经营者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必要性 (一)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迫切需要。当前,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践覆盖无线通信、音视频、物联网等众多领域,许可主体趋向多元,许可模式日益复杂,在正常商业行为和反竞争行为
发布时间:2024.11.09 -
各国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裁判思路探析
原标题:从美欧英印多个热点案例,探究各国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裁判思路 标准必要专利是指为实施某一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标准必要专利具有与普通专利相比所没有的市场控制力和回报率,因此,将专利技术纳入标准,以此来寻求市场竞争优势,夺取市场话语权,成为一种商业策略和重要追求。 禁令救济制度是指法院或者专利管理机构作出的要求案件当事人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司法命令。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禁令救济
发布时间:2024.11.19 -
浅析竞争管理机构实践中的专利池
(一)专利池 专利池最早起源于美国,严格意义上来讲,“专利池”并非法学概念,通常的理解是:通过集中控制必要专利来执行协议的池或组合;是一种交叉授权的约定,在这种约定中,几个专利持有人组成联盟,使联盟的所有成员都能获得各自持有的专利。【1】 在欧盟法律体系中,与专利池对应的概念是“技术池(Technology Pools)”,最早写入2004年“欧共体条约第81条适用于技术转让协议的指导规则
发布时间:20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