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审查
-
迪士尼收购福克斯娱乐资产交易获中国反垄断审查机关无条件批准
11月20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当地时间周一,沃尔特-迪士尼公司收购21世纪福克斯制片厂娱乐资产的交易获得中国无条件批准,为交易顺利通过铺平了道路。 迪斯尼同意斥资713亿美元收购福克斯的电影和电视资产,并在...
发布时间:2018.11.20 -
新疆年底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 专项督导加强反行政垄断执法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新疆将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年底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区全覆盖。 据介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在相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是
发布时间:2019.05.28 -
平面类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商标权冲突的评判分析
作者:邱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外观部审查员 我国专利申请量稳居世界前列,有效专利数量也位居前列,每年的外观设计申请增长量基本在20%以上。由于其特有的创新魅力,设计人员重点关注产品独创性外形设计,每年的国内外各行业的展会、博览会上发生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例数量增长较快。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与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知识产权法院公布的数据观察,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
发布时间:2020.03.27 -
“化学产品的医药用途”专利审查扩展检索方法
作者| 刘军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化学产品的医药用途”专利申请作为药物领域专利申请的一个分支,具有鲜明的特点。该类型专利申请技术方案简单、检索要素易于提取表达,看似容易检索,实则漏检的可能性较大。针对具体的技术方案选择合适的检索关键词的表达是该类发明检索的难点。 “化学产品的医药用途”专利申请通常采用瑞士型权利要求的表达方式,典型写法为“物质A在制备治疗B病的药物
发布时间:2020.11.05 -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司法审查范式
疑难纠纷时不免捉襟见肘,法官不得不通过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条款进行审理,而这往往又会带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司法扩张适用原则条款并导致削弱可预见性的担忧。因此,司法实践需要总结归纳关于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司法审查范式,让法官面对日新月异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时,得以恰当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设置的原则条款、兜底性条款与构成要件较为明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来回穿梭审查,进行价值衡量和效果评估,并在裁判文书
发布时间:2021.09.08 -
无效案件中补充实验数据的审查需要考量那些要素?
发布时间:2021.11.02 -
依职权引入对性质相同缺陷的审查之基本思路
(作者:魏聪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弁言小序】 “与驳回决定所指出缺陷性质相同的缺陷”是《专利审查指南》明确规定的复审程序中合议组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的情形之一。由于复审程序具有双重属性即“提供救济”与“审批延续”,两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竞合,导致在复审审查实践中依职权审查的把握常常会成为引起争议的焦点问题。 本文借助于一个真实的复审案例,从依职权引入对性质相同缺陷的审查的基本思路和
发布时间:2016.04.11 -
PCT工作组第11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
)专利申请途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成员方关闭了国家专利申请途径,那么区域局将作为指定或选定的主管机构,允许专利申请人通过区域专利条约途径在该成员方寻求专利保护。PCT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允许不属于区域专利条约的缔约方的PCT成员方关闭国家专利申请途径以将其指定或者选定局的职能委托给其他专利局或专利审查机构。 在此背景下,委托提案指出:“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出于效率、经济、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不属于
发布时间:2018.06.27 -
从EPO指南修改看发明主题的技术性要求
欧洲专利局(EPO)日前发布和生效的《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2018)》(下称EPO指南)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其中G部分第II章第3节“排除的主题”有关可授权客体部分的修改更是引发了热议,例如EPO对于客体判断中技术性的要求是否有所变化,对于新兴和热门领域如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商业方法等是否提出新的审查标准等。鉴于此,本文对新修订的EPO指南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希望对各界更全面地了解此次
发布时间:2019.01.04 -
工作有温度 审查有力量
创新驱动,专利先行。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承担生物领域专利审查工作,就是承担国家生物产业的未来发展使命,值得终生为之付出,值得骄傲自豪。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生物处,就处在这个时代科技发展的最前沿。虽然全处人员不多、成立较晚,但这14个人却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共同打造出了一支团结向上、和谐进取的团队;虽然处室内人员都很年轻,40岁以下的青年占八成,但这支队伍业务能力却毫不逊色
发布时间: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