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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延迟审查办理指南
发明专利申请延迟审查办理指南 1.申请人提出“延迟审查”的好处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的延迟审查有以下好处:1.通过发明专利申请中悬而未决、存在多种修改可能的权利要求,干扰竞争对手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增加进入市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2.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制订过程中,有机会适应性修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相关标准对标。3.有机会享受最新审查政策的便利,例如补充实验数据、计算机领域
发布时间:2023.09.08 -
试论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于创造性评判的意义
摘要 本领域技术人员是专利审查指南为了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而设定的概念,他是评判发明创造性的主体,对于客观公正的评价一项发明的技术贡献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当根据申请日时技术发展水平来客观地审视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准,并且贯穿于创造性判断过程的始终,否则,判断结论难免有失偏颇。 近日,普拉格雷专利无效案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不仅有资深律师撰文深度解读[1],还有资深法官
发布时间:2017.03.07 -
权利要求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更加合理,本文借助一个真实的案例,从客观化评述主观性条款的角度,分析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法律思维能力。 【理念阐述】 权利要求可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理想的结果是,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相适应,该范围既没有宽到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也未窄到有损于申请人因公开其发明而应当获得的权益。强调专利审查工作中要准确理解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立法宗旨,其实质在于不背离条款产生的“土壤
发布时间:2016.04.14 -
优先权判断的典型应用
(作者:王蕊娜、王子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弁言小序】 优先权是申请人对抗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的另外一项申请的重要武器,申请人享有优先权意味着其发明创造自优先权日起就对他人的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产生了在先提交专利申请的效力。因此,对于在后申请能否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判断就会显得尤为重要。 【理念阐述】 对于如何判断在后申请是否能够享有在先申请
发布时间:2016.05.25 -
关于创造性评判中的整体判断原则
2013年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55900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010143699.9、名称为“光纤式二维风速/风向测量装置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0年4月12日。 该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于2011年9月26日被驳回,理由是该申请权利要求第1-5项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对比文件
发布时间:2016.06.15 -
通信领域存在多个区别特征时创造性的整体判断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指出: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3个步骤进行:一是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二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三是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审查实践中,上述步骤3是一个审查难点,其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判断
发布时间:2016.05.26 -
浅谈“以说明书为依据”与“创造性”判断
在专利申请与审查的实践中,以说明书为依据与创造性判断是代理人和审查员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其中有许多内容值得深入思考。 对于以说明书为依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的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对于创造性,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
发布时间:2017.12.29 -
日本与越南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
简介 根据日本专利局(JPO)和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于2015年10月签署的双边协定,越南成为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地区第6个与JPO进行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的国家,其他5个国家分别为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马来西亚。 2016年4月1日,日本与越南间的PPH试点项目启动,提出该请求的专利数量为100份,以此进行测试。 PPH试点项目是指如果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
发布时间:2018.02.09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同意审理UPC违宪审查申请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已经同意审理杜塞尔多夫的律师英韦.谢纳(Ingve Stjerna)对欧盟统一专利法院(UPC)提起的违宪审查申请。 2017年6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宣布由于英韦.谢纳提出违宪审查申请,故延迟批准《UPC协定》。 该违宪审查申请促使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要求德国总统办公室不要将该项立法签署为正式法律。 德国律师协会称,该违宪审查申请完全没有根据。 Klaka律所的合伙人康斯坦汀.库尔
发布时间:2018.02.26 -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延迟提交专利审查请求不可宽容
2018年2月,印度德里高等法院作出一项清晰且合理的判决,强调印度1970年《专利法》并没有规定可在申请日起4年后提交专利审查请求,并重申了其在2011年对新日铁诉印度联邦共合国一案的判决。 提交专利审查请求的法定期限 1970年《专利法》第11B条以及2003年《专利法细则》第24B条规定,专利申请审查请求必须在优先权日或申请日(以较早者为准)起4年内提交;否则申请不予审查并被视为由申请者主动
发布时间:2018.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