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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运动鞋”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笔者以第563861号决定为例,希望通过案件审查思路的剖析,能够对将来同类案件的审理有所助益,对广大读者有所启发。 案情聚焦 针对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专利权人)的名为“运动鞋”的 外 观 设 计 专 利(专利号:ZL201930327108.5,下称涉案专利),彪马欧洲公司(下称请求人)以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由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主张涉案专利分别与请求人在先取得的7项商标
发布时间:2024.07.23 -
浅析补强证据在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程序中的认定问题
补充证据,与裁判者的“自由心证”相对应,当主证据由于存在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时,必须依靠补强证据佐证,对其在来源、形式上的瑕疵(或弱点)予以补强,藉此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进而作为定案的依据。补强证据规则最开始主要是在英国刑事诉讼范围内运用,后来逐渐扩大到其他国家以及民事与行政诉讼领域。 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
发布时间:2024.08.27 -
关于无效程序中组合物含量范围修改的思考
【弁言小序】 组合物权利要求通常用组合物的组分和含量等组成特征来表征,《专利审查指南》对组合物权利要求中组分和含量的限定作出明确规定,若违反该规定则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因此在专利授权阶段,申请人通常会基于实施例进行修改,以克服上述缺陷。但在无效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修改时机和方式具有严格的限制,不仅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还应当满足《专利审查指南》中对无效阶段
发布时间:2024.09.24 -
评析“用于高速下行链路分组接入的附加调制信息信令”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专利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在后申请可被视为是在首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使得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从而保护该专利不因他人抢先提出申请或公开而丧失权利。 近年来,随着通信领域的蓬勃发展,申请人对优先权制度愈加重视,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要求优先权的情况明显增多,因此在通信领域无效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优先权的审查近年来成为
发布时间:2024.07.16 -
VLSI v 英特尔案新进展:VLSI在美专利被无效
5月1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对VLSI v 英特尔案之间高达21.75亿美元侵害赔偿一案的涉案专利之一的专利US7,725,759,进行重新复审后裁定,该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显而易见性,不符合美国专利法创造性的规定,因此撤销了该专利。 来源:USPTO决定书 从上图对比可以看到,USPTO的PTAB法官,应该是基本接受了英特尔此次无效请求IPR中提出的
发布时间:2023.05.17 -
无效程序中抵触申请的判断思路
【弁言小序】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比文件构成抵触申请需要满足时间性条件。所谓时间性条件是指,只有在涉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前提出并在涉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后(含申请日)公布或公告的在先申请才可能构成抵触申请。 在无效程序中,当请求人提交的主张构成抵触申请的对比文件优先权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且申请日和公开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后,在专利权人针对对比文件的优先权日提出
发布时间:2024.11.12 -
ITC法官认定摩托罗拉专利无效 初判苹果未侵权
12月2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法官托马斯彭德尔(Thomas Pender)周二作出判决,认定谷歌旗下摩托罗拉移动部门拥有的一项专利为无效专利,它不得以此为由指控苹果侵犯了它的专利。 据悉,这项专利涉及到苹果手机中使用的一种感应器,该感应器可以防止用户在触屏设备上拨错号码。 摩托罗拉发言人Jennifer Weyrauch-Erickson表示:“我们对于
发布时间:2012.12.20 -
一场知识产权官司赢来亿元订单
耗时1年多、轰动全球汽车业界的“上海一家电子有限公司提请汽车顶置天线专利无效”案,经过多次答辩和审理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前不久作出审查决定:维持该专利权有效。 “没想到,一场关于知识产权的官司,给我们增加了近亿元的产品订单。”苏中集团董事长蒋小平说。这两年,苏中集团车载天线国际市场占有率上升至15%,该集团也成为全球最大的车载天线制造商。 4年前,苏中集团以侵犯汽车顶置天线
发布时间:2013.08.06 -
从搜狗与百度专利纠纷看我国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改进
专利的索赔金额高达2.6亿,也被媒体称之为“天价专利”诉讼。社会公众似乎都在睁大眼睛,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然而,时至2016年10月,相关媒体所报道的结果则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才作出无效审查决定,搜狗提起诉讼的17项专利中,大部分有效,其中有7项维持有效,5项部分有效,5项全部无效。 或许人们要问,为什么在搜狗提起诉讼一年之后,无论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是
发布时间:2017.01.12 -
超五年无效宣告中“恶意” 的认定
作者:戴怡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要旨: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时间不受五年的限制。 “恶意” 应是单独的构成要件,可以通过商标的近似程度、引证商标的知名度、核定使用商品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诉争商标的使用方式予以推定。 案情 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第三人
发布时间:201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