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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乐”与“趣分期”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判决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7)京73行初7644号 原告: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文杰,执行董事。 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 区茶马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赵刚,主任。 第三人: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院1号楼 12层1单元。 法定代表人:罗敏,董事长。 案由: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
发布时间:2018.11.21 -
来电与街电专利纠纷:来电一项专利一审被判无效
3月28日晚间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就街电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在涉及专利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号ZL201520847953.1)的诉讼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本专利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其不具备实质性特点,亦未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不具有进步,故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定街电科技
发布时间:2019.03.29 -
专利权无效宣告决定以及行政确权对侵权纠纷的解决等有哪些影响?
Q:无效决定在助力专利权保护方面有哪些体现? A:首先,无效决定确认了专利权效力,与授权程序和侵权程序共同筑起专利“大保护”格局,与涉案专利权的侵权审判程序形成了专利权保护的共同合力。同时,无效决定均在6个月内快速作出,确权程序与侵权程序得以有效衔接,有力推进了专利权的“快保护”。其次,专利权人系法国公司,无效决定的结论切实体现了我国对国内外专利权的“同保护”。 Q:无效决定依职权审查的依据何在
发布时间:2019.04.09 -
“俺老孙”遭遇商标烦心事
”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不构成未经授权擅自申请注册俺老孙公司的商标。 至此,俺老孙公司与廖某军之间的权属纷争暂告一段落,诉争商标在饮料制剂、啤酒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其他核定使用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最终被撤销。 是否抢注各执一词 2010年1月26日,廖某军、徐某良经核准投资设立了俺老孙公司,廖某军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项目为批发预包装食品。2010年2月8日,俺老孙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7.23 -
知识产权法政策学视点下的专利无效判断
在我国宪法规定的立法、行政、司法三者之间构造关系的框架中,专利有效无效实质判断的终极权力,显然属于立法。但由于公示作用的需要,通过执行法律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因较为系统地掌握了技术发展背景和演进脉络,以及拥有相对优势的检索手段,其在操作层面上执行立法决定,对可专利性的客体、可专利性客体的授权要件、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否匹配等事项行使第一次判断的权力,是无可厚非的。话虽如此,因宪法构造的内在
发布时间:2019.07.18 -
高通诉苹果手机禁售令的涉案专利被无效了
ZL201310491586.1,专利名称为“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此前苹果公司针对这两项涉案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但均未无效成功。 但在,2019年4月17日凌晨,高通和苹果突然宣布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内容包括双方驳回全球两家公司之间的所有诉讼,苹果将向高通支付一笔授权费用,双方达成一项为期六年的直接授权许可协议等。 在和解之前,苹果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19.07.29 -
“茶”红是非多!“喜茶”有了“喜茶兄弟”?
第13595312号、第21265873号“喜茶”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字号权、著作权等,喜茶所属公司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咖啡馆”等服务与第13595312号“喜茶”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茶馆”等服务、与第21265873号“喜茶”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二)核定
发布时间:2020.05.11 -
提高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成功率,快来了解下这些注意事项!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在专利实践中,针对一项专利权发起的无效宣告请求通常能归为以下两种情况: 由于该专利权的存在,在某技术领域或某技术产业内构成了专利壁垒,同行业的竞争对手为了自己的产品能够进入市场而主动发起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权人率先发起侵权
发布时间:2020.09.03 -
“江小白”商标案缘何一波三折?
背景介绍:近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的一纸判决,历时7年的江小白商标案终于落下帷幕。该案历经商标异议、商标无效、一审、二审、再审行政诉讼等程序,案情几度出现反转,可谓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引发业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邀请专家对“江小白”商标案法律问题、警示意义等进行解读,希望为企业维权提供借鉴和参考。 受访嘉宾 齐爱民 广西民族大学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崔红 罗思中国商标业务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0.02.14 -
从案例看专利无效程序中使用公开的举证标准
专利无效程序是整个专利行政程序中唯一对非出版物证据公开进行认定和审查的程序,而非出版物公开中的使用公开又是常见且重要的一类证据形式,加之与出版物类证据相比,使用公开在举证过程中对其真实性、公开性的举证较为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举证失败。 因此无效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证明标准的确定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数个案例对其中的举证标准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期为同业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基本概念
发布时间: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