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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品修改权的权利性质及特征
【内容提要】修改权是作者以自己的自由意志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权不是作者财产权,不是身份权,也不是具有财产利益的作者人格权,而是以民法人格权为基础的作者人格权,是民法人格权在著作权法上的一种具体形式。修改权具有不可让与性、不可抛弃性、不可继承性,但修改权不应该永久存在,而应该随作者死亡而消灭。 【关键词】修改权;作者人格权;民法人格权 作品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作品创作完毕后
发布时间:2024.09.09 -
由“公牛”专利侵权案浅谈专利撰写与修改
位置上没有固定的滑块贴片; 2)在滑块的斜面位置上固定有非金属制成的滑块贴片。 可见,修改后的该发明专利使得专利权人的竞争对手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侵权规避,导致专利权人的经济损失。 为了更好地实现专利的价值,在专利的撰写和答复过程中需要留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在撰写时考虑对要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适当的扩展。 以该专利的滑块贴片为例,说明书中记载了设置滑块贴片的目的是“以增强滑块2的耐磨性,从而
发布时间:2019.06.27 -
权利要求修改超范围的认定
裁判要旨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方式作为手段,应当着眼于实现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满足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以及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两大法律标准的立法目的,兼顾行政审查行为的效率与公平保护专利权人的贡献,而不宜对具体修改方式作出过于严格的限制,否则将使得对修改方式的限制纯粹成为对专利权人权利要求撰写不当的惩罚。当权利要求的修改系将从属权利要求的全部或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补入其所引用
发布时间:2021.02.20 -
我国商标法第五次修改草案引热议
设立商标注册条件专章;创新制度规制恶意注册、禁止重复注册;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时隔4年,我国商标法迎来第五次修改,在制度设计和具体法条修改中对商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回应,力求构建更高水平商标法律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的诸多变化,业界展开热烈讨论。 适应发展,大幅修改 近年来,党中央
发布时间:2023.02.13 -
新专利法修改焦点
为配合专利法新一轮修改工作的推进,5月下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召开了专利法修改专题研讨会。研讨会主要围绕专利无效宣告及时生效、惩罚性赔偿与外观设计、加强行政执法等3个专题进行,与会专家围绕上述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形成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本报特刊登部分专家观点,以期对专利法的修改工作形成推动力。 专利无效宣告决定及时生效 资料显示,过去两年我国专利行政诉讼的平均周期是537天,远超
发布时间:2013.06.25 -
对商标法第四次修改的一点实务建议及思考
笔者于近日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法第四次修改重点议题》的从业人员研讨会,又刚刚看到关于4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司法部部长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8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的新闻。虽然《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及说明还未公布,也看到介绍说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以及“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代理机构违法申请或者接受委托
发布时间:2019.04.25 -
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最新修改简析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国际专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方便申请人从国际上寻求对其发明创造的专利保护。我国从1994年正式加入专利合作条约以来,越来越多的创新主体选用该途径寻求海外专利保护,与此同时,PCT体系在不断改革发展,PCT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每年均会修改更新,从而向申请人提供更具价值和优质的服务。在2018年9月至10月举行的国际专利合作联盟(PCT联盟)第五十届大会
发布时间:2019.07.02 -
第三次著作权法修改送审稿的进步和我们的期待
的科学理论,为资产阶级革命、社会主义运动指明了方向。当然,有关与作品概念相关的问题三言两语说不清,不多谈,大家可以研究。在这里我们讨论的是网络游戏作品的定性问题,正好这一次著作权法修改的当中有一个重要变化,用“视听作品”这个概念取代了“电影以及用类似摄制电影方法获得的作品”这样一个表述。改的字不多,但涉及的范围非常大,也可以把网络游戏涵盖。其中,现行著作权法的表述,源自伯尔尼公约第二条的规定。 但仔细
发布时间:2020.05.06 -
权利要求修改方式不限于审查指南的一般规定
本案权利要求的修改,发生在《专利审查指南》尚未修改的背景下。最高院在《指南》仅列举了“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三种方式的前提下,依据“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以及不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的立法目的,提前接纳了“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的修改方式。这似乎意味着,即使目前《审查指南》已经增加了修改方式,依据该立法目的,依然还有其他方式可被接受。这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修改方式的
发布时间:2021.03.05 -
浅析专利法中“修改超范围”的认定标准
我国专利制度采取先申请原则,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均以申请日作为判断的时间节点。同时,专利本身就是专利权人以将技术内容公开的方式换取对其专利保护范围的垄断权,专利保护制度需兼顾专利权人的利益与公众的利益。如果允许申请人将原申请文件没有公开的内容修改添加至原申请文件中,则会造成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因此,我国专利法还对申请人的修改作出了限制,即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或者表示的
发布时间: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