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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职务发明制度中的“厚雇主主义”趋势及其借鉴(一)
(作者:和育东,北京知识产权研究基地、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内容提要: 美国、德国职务发明制度发展进路不同,但历史大趋势都走向了厚雇主主义。这至少证伪了厚雇员主义命题。我国职务发明制度三十多年来的变迁,总体上也趋向厚雇主主义。但近来《专利法》有关条款的修改有明显的厚雇员主义倾向,有违背历史的趋势。 Although the employee invention rules of the
发布时间:2016.05.05 -
发明人报酬如何算,法院判决给意见
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吴丰庆起诉希美克(广州)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希美克公司)、Betteli Limited (下称Betteli公司)职务发明报酬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希美克公司需向吴丰庆支付发明人报酬30万元人民币。 该案中,吴丰庆在希美克公司任职期间,完成了名为“防止锁闭的防风门插芯锁”的职务发明创造(下称涉案发明创造),希美克公司将涉案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其关联公司Betteli
发布时间:2018.09.13 -
最高院知产法庭:职务发明认定的前提条件
【裁判要旨】 发明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所称临时工作单位之间存在工作关系,是认定职务发明的前提,其判断标准在于单位是否取得了对发明人包括完成涉案发明创造的创造性劳动在内的劳动支配权。单位与发明人之间仅存在一般的合作关系,单位并不掌握对发明人的劳动支配权的,该发明人的有关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基本案情】 上诉人无锡乐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尔公
发布时间:2021.05.19 -
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奖励报酬支付主体的确定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的义务。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请求支付奖励、报酬的权利,不应当因用人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处分而受到损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的义务。 【关键词】 职务发明创造 发明人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 权利转让 【基本案情】 在上诉人张某与上诉人天津某食品公司、被上诉人某集团公司职务发明创造发明
发布时间:2024.02.02 -
美、德职务发明制度中的“厚雇主主义”趋势及其借鉴(二)
前转让协议效力的意义,不亚于职务发明权属法定规则的确立。第一,提高了雇主对未来发明权益的确定性。尽管美国判例法规则是厚雇主主义的,但法院对规则的适用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相比之下,合同条款是针对当事人的特定情形而订立,其效力得到确认后,雇主对未来发明权益有明确的预期,会积极地将企业积累的技术秘密无保留地分享给雇员,让雇员在占有企业已有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履行发明职责。第二,消解了判例法与制定法规则的紧张状态
发布时间:2016.05.05 -
深挖市场价值 助推产业升级
走出校门,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教师投身科研的积极性。西南交通大学于2010年开始积极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提出学校与职务发明人按照30%和70%的比例共享专利权,打破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藩篱。 正是看到了西南交大在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成功探索,2015年11月,四川省委在《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以明确科技成果权属为突破口,完善科技成果资本化
发布时间:2018.06.11 -
职务发明创造权属纠纷中发明人确认之诉和权属之诉的并案审理
【裁判要旨】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的原告同时提出确认发明人之诉,有关发明人均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一案中一并审理,也可以分立两案但作合并审理。 【关键词】 专利权权属 发明人 职务发明创造 合并审理 【基本案情】 在上诉人广州某生物技术公司、杨某、赖某与被上诉人深圳市某精密仪器公司、原审被告王某、朱某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中,涉及专利号为201620275714.8、名称
发布时间:2023.10.19 -
职务发明认定的特殊情形
作者:张晓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专利证书所记载的发明人仅是名义上的发明人,专利证书并不具有证明实际发明人的当然效力。当异议人对记载在专利证书上的发明人身份提出异议,并提交了相应的合理怀疑证据时,被告仍需就专利权证书上记载的发明人为实际发明人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在判定某一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时,应充分运用现有法律关于民事证据的相关规定来认定相关事实,即依照法定程序,全面
发布时间:2018.05.03 -
春风动力公司与赛格威公司等专利权属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原单位分配的任务进行比对,标准过于严苛,背离了职务发明创造“有关”的判断标准。2.春风动力公司在本案一审提交的证据,既能证明诉争专利与春风动力公司技术方案在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手段上的相关性,也能证明两者在技术思路、技术主题上的传承性,故诉争专利应认定为春风动力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 赛格威公司辩称:(一)陈忠良和隆永波在春风动力公司处从事的本职工作不涉及空气滤清器的研发,一审判决对陈忠良和隆
发布时间:2024.04.30 -
上海知产法院审结首起确认恶意放弃专利权及损害赔偿案件
人,该专利为其在鑫百勤公司工作期间的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归鑫百勤公司所有,支持了鑫百勤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被告并未上诉,该判决生效。 本来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原告已经通过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专利。但是当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权利人、发明人进行著录事项变更的时候却遇到了障碍。原来,在上述专利权属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放弃上述专利权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