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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专利运用“经脉” 破解权益分配“症结”
“既然双方已有协议约定,为什么就不能如约支付专利使用费呢?”作为一名职务发明人,工程师钱先生对原所在企业拒绝支付约定的职务发明收益报酬的做法感到不解,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年来,像这样的案例在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时有发生。更多的时候,“权属不清晰,利益难分配”成为制约专利运用的一大问题。 “产生这类问题的原因,抛开当事人方面的个体因素,更多是与现行法律规定不够明确有关。因此,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
发布时间:2017.09.06 -
员工离职后如何认定发明的权利归属
输送系统。2015年3月纽脉公司成立后任该公司股东、董事。 原告向法院起诉,认为涉案专利技术属于原告的专有技术,系王海山、秦涛的职务发明,请求判令涉案专利申请权归原告所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涉案专利申请技术与秦涛在原告处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原告主张涉案专利系秦涛的职务发明不能成立。王海山任职于原告前沿技术部门,属于原告经导管主动脉瓣膜输送系统项目组
发布时间:2018.11.29 -
炬元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炬元公司。黄桂炎利用参与炬元公司发明创造的机会将属于炬元公司的发明创造以邓颖媚、展为公司的名义申请专利,严重侵害了炬元公司的专利权。 因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炬元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名称为“一种GSM-R网络接口数据采集方法”、专利号为ZL201310154707.3号的发明专利权归炬元公司所有;二、黄桂炎、邓颖媚、展为公司连带共同支付炬元公
发布时间:2018.12.18 -
美、德职务发明制度中的“厚雇主主义”趋势及其借鉴(四)
(作者:和育东,北京知识产权研究基地、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四、我国职务发明制度的走向 (一)“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发明的缺省归属规则 “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与执行本单位任务的职务发明一样,是由资本与劳动两种要素共同结合的产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智力成果的价值完全由雇员的劳动创造,但这一价值创造规律不同于价值分配规律,“劳动价值论从来就不是分配的理论
发布时间:2016.05.06 -
“便携可充式喷液瓶”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报酬案
合计112.5万元。 2017年10月11日,曾某福以东莞怡某磁碟公司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东莞怡某磁碟公司向其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一审法院判令东莞怡某磁碟公司支付20万元。东莞怡某磁碟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主张东莞怡某磁碟公司并未实施涉案专利,也没有因维权获益。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东莞怡某磁碟公司曾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作出了涉案专利产品具有经济效益的陈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推定其存在
发布时间:2024.03.27 -
诉争发明创造是否属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
裁判要旨 一、判断发明创造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被分配的任务是否“有关”,既要注意维护原单位对确属职务发明创造的科学技术成果享有的合法权利,鼓励和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也要注意避免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有关的发明创造”作过于宽泛的解释,导致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不适当地限制研发人员的正常流动,或者限制研发人员在新的单位合法参与或开展新的
发布时间:2023.04.03 -
美、德职务发明制度中的“厚雇主主义”趋势及其借鉴(三)
(作者:和育东,北京知识产权研究基地、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三、职务发明人的额外报酬 (一)美国模式 雇主是否给予、给予多少额外报酬,由市场确定。如果将发明前协议看作射幸合同,雇主以高于非研发人员的工资雇佣研发人员,既然承担了发明失败雇员的额外成本,就有权享有发明成功雇员的额外收益,雇主不给予发明成功雇员额外报酬是合理的。(12)是否给予发明成功雇员额外报酬,还要考虑管理学上的多任务
发布时间:2016.05.06 -
专利权出资对职务发明报酬支付主体的影响
(作者:石必胜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在当前的中国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是否以及如何制定《职务发明条例》进行了热烈讨论。笔者认为,在讨论《职务发明条例》的时候,应当关心司法实践中职务发明报酬纠纷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对法律资源有何需求。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2015)民申字第2945号魏某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纠纷案,是非常典型的职务发明报酬纠纷案(本文所称的职务发明,是《专利法》所指
发布时间:2016.05.16 -
聚焦两会:莫让高校科技成果“雪藏深闺”
科技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这项改革的核心,就是将职务科技成果的“国家所有”变为“国家、职务发明人共同所有”,以产权来激励职务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这样的探索和改革带来了明显的变化。“科技成果不转化是国家科研投入和发明人创造性劳动的最大浪费,避免浪费的有效途径就是实行职务科技成果的
发布时间:2018.03.09 -
企业工作人员发明创造是否属职务发明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原告某汽车饰品公司与被告王某某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明确了依法判断企业工作人员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的认定标准。 沈阳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企业对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核心竞争力的认识提高,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增强,相关的职务发明纠纷时常发生。因此,依法判断企业工作人员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对于指导企业
发布时间: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