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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知产法庭审结一起排箫发明专利侵权案
案情简介 冯某是知名排箫演奏家,长期以来潜心研究排箫乐器的精密改良。2013年5月,冯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项名为“排笛”的发明专利,于2015年1月获得授权。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该权利要求内容中包含有音管口内壁上有收缩式弧形锥体这一技术特征。专利说明书对该技术特征进行描述时,写明该技术特征改变了共振点,使管体得到充分共振,音色更加丰满圆润,用气量小,合奏时和声效果更佳
发布时间:2023.07.12 -
从一种智能泊车系统看发明创造性的认定
摘要: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解释要考虑专利的发明目的。在创造性认定时,判断现有技术是否给出技术启示,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整体把握,考察相关技术手段在现有技术中所起的作用与区别技术特征在发明创造中所起的作用是否相同。 【裁判要旨】 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解释要考虑专利的发明目的。在创造性认定时,判断现有技术是否给出技术启示,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整体把握,考察相关技术手段在现有技术
发布时间:2023.06.19 -
专利发明人署名权应如何归属?
问题咨询: 律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我刚从上一家公司离职,我在上一家公司离职前写了一篇专利(专利的设计与编写均由我一个人完成)并发往内部知法处审核,我这个月14号正式离职,20号同事打电话跟我说专利已经通过了公司审核,但在填写发明人的时候经理要求把我除名(理由是我已经离职),请问这种合不合法,烦请帮忙解答,感谢! 北京专利律师回复: 您好! 根据《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
发布时间:2023.07.04 -
“高压自紧式法兰”发明专利授权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行终440号 【基本案情】 成都植某机械科技公司系申请号为201611044305.8、名称为“一种高压自紧式法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专利授权行政程序中,申请人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技术特征“β<α”。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修改超出了原专利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故作出维持驳回涉案申请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
发布时间:2024.03.06 -
涉“肿瘤靶向治疗”发明专利授权案
【案号】 (2020)最高法知行终35号 【基本案情】 江苏靶某生物医药研究所公司、常州南某高新技术研究院系申请号为201110187700.2、名称为“一种肿瘤靶向性肿瘤坏死因子相关凋亡配体变体及其应用”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与对比文件1、本领域公知常识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故决定维持关于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其中,本领域
发布时间:2024.03.07 -
USPTO:AI不是发明人,但人在发明时可使用AI工具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当地时间周一在新发布的决策程序指南中明确,人工智能系统不能被命名为发明人,但人类可以在创造专利发明的过程中使用AI工具,若使用了AI工具,就必须明确(向监管机构)告知。 该指南指出,发明专利应当“重点关注人类的贡献”,因为专利的功能是激励、奖励人类的聪明才智。虽然人工智能系统和其他“非自然人”不能在专利申请中被列为发明人,但自然人使用AI系统“并不排除”自然人作为
发布时间:2024.02.19 -
“石墨放电隙装置”发明专利确权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行终1071号 【基本案情】 四川中某科技公司系专利号为200710049004.9、名称为“高效层叠式石墨放电隙装置”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深圳市海某电子公司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深圳市海某电子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深圳市海某电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12 -
“便携可充式喷液瓶”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报酬案
【案号】 (2019)最高法知民终230号 【基本案情】 东莞怡某磁碟公司系专利号为200720051806.9、名称为“便携可充式喷液瓶”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曾某福于2006年6月入职东莞怡某磁碟公司,系涉案专利的三位发明人之一。 2011年至2016年期间,东莞怡某磁碟公司曾以案外人侵害涉案专利权为由,另案提起多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张涉案专利产品具有经济效益,经生效裁判判决的侵权赔偿数额
发布时间:2024.03.27 -
评析“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无效案
创造性审查中技术方案的整体考量 涉案专利名称为“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ZL201110269715.3),专利权人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8 -
涉“绿脓杆菌”发明专利确权案
【案号】 (2019)最高法知行终16号 【基本案情】 北京万某生物制药公司系专利号为200510059850.X、名称为“绿脓杆菌甘露糖敏感血凝菌毛株”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中专利权利要求1中记载了菌株的保藏号。 戴某良以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4具备创造性,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戴某良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
发布时间: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