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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指纹”,如何为农作物品种“验明正身”
今年4月,由农业农村部主办、全国农技中心承办的全国农作物品种DNA指纹库公共平台(简称DNA指纹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农作物DNA指纹档案”的线上共用共享,解决了品种真实性鉴定中标准样品取样难、耗时长,侵权案件审判时效性差等问题,也为避免同质化育种提供了“参考数据库”。
发布时间:2022.11.15 -
南天竹属授权新品种赏析
南天竹种硷,南天竹种硷甲醚等成分。而南天竹的茎枝中同样含生物硷,比如南天竹种硷,南天竹种硷甲醚,羟基南天宁硷,非洲防己硷等成分。该物种在中国植物图谱数据库收录为有毒植物,其毒性为全株有毒。 那么南天竹属有哪些授权新品种呢,一起了解一下: 小桃红 枝条浓密,多叶,株型紧凑,生长速度较快。 新叶红铜色至鲜红色,夏季为绿色。 东方 初展叶鲜红、老叶翠绿、株型紧凑呈球形。 在南天竹的自然分布区域均适于种植
发布时间:2022.05.25 -
种业科技成果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前言 “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关注。在司法实践中,涉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案件亦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本文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基础性问题进行研究。 种业是农林产业的基础,2022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政协委员时强调,“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鼓励种业科技自主创新,推动农业和林业的科技发展,种业
发布时间:2022.07.06 -
全球种业发展五大趋势,我国种业如何应对?
蛋白和热量的需求,世界上95%的食品供应来自于30个植物物种。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据估计当今世界上大约有7500种植物是可食的,它们在食物供给和生态保护方面都具有巨大的潜力。 在资源环境可持续方面,要通过品种改良来帮助减少农业用水、用地、用肥、用药,以更少的资源获得更多的农产品增长,从而减少农业食物系统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种子要更具气候适应性。 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2 -
什么是法律上的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在法律上的概念与在自然科学中的概念不同,是通过已知已有的植物品种按照一定法律条件对比后得出的概念。既包括“植物品种”的含义,也包括“新”的要求。 新:按照现行的UPOV公约规定,“新”应当以某一植物品种的反言或相关材料是否经过权利人的许可进行了销售为界限。 植物品种:在植物学分类中从高到低分为界、门、纲、目、科、属、种七类,“植物品种”是“种”以下的概念。
发布时间:2023.03.15 -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一、单一保护模式 1.单一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模式 依据UPOV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对育种学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大多数UPOV成员国均采用此种模式。 我国在采取此种保护模式的基础上对育种方法另外给予专利保护。 2.单一专利权的保护模式 通过专利法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授予育种学家专利权。意大利、匈牙利、新西兰、乌克兰等少数UPOV成员国采用此种模式。 二、非单一保护模式 1.美国的保护模式
发布时间:2023.03.21 -
阿尔及利亚植物新品种申请需具备的客观条件
2022年6月《The Journal of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刊登了题为《阿尔及利亚和美国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体系》一文,其中关于阿尔及利亚植物新品种申请需具备的客观条件,介绍如下。 想要获得保护的植物品种必须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这4个条件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明确规定的。本文将从概念定义和评估方式2个方面对这些客观条件展开讨论。 1.植物
发布时间:2023.03.06 -
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保障消费者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种子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只有用自己的手攥紧中国种子,才能端稳中国饭碗,才能实现粮食安全。 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依法严格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对于激励种业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春耕期间,正是种子购销旺季,也是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的高峰期。对此,提高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很重要。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张晰昕接受了CCTV农业农村频道
发布时间:2023.03.21 -
最高法审结首起植物新品种确权行政案件
最高法审结首起 植物新品种确权行政案件 明确委托制种回购 不属于品种丧失新颖性的销售行为 ——(2022)最高法知行终809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首起植物新品种确权行政案件,明确申请品种权保护的品种因销售丧失新颖性的判断标准,判决认定育种者为委托制种目的交付繁殖材料并约定回购的行为不属于导致品种丧失新颖性的销售行为。 该案涉及名称为“强硕68”的玉米植物新品种,品种权人为衣某某
发布时间:2023.04.07 -
小小红掌引发数起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红掌是家喻户晓的花卉品种,最近,小小红掌引发了数起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因认为广州市番禺科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番禺科艺公司)培育、销售的红掌涉嫌侵犯了名为“安祖奥利尔”(下称涉案红掌)的植物新品种权,荷兰安祖公司、昆明安祖花园艺有限公司(下称昆明安祖公司)将其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被诉侵权红掌未构成侵权,驳回了二原告的起诉。二原告不服,上诉
发布时间: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