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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ISOPAR”商标驳回复审案看通用名称的认定
溶液”等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通用名称,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不能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埃克森美孚公司不服商评委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撤销商评委的被诉决定,主要理由是涉案词典《英汉技术科学词典》第二版系商评委认定诉争商标为通用名称的唯一依据,且对“ISOPAR”词条的收录和翻译的主观性较强,权威性较弱。 通用名称认定的依据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
发布时间:2017.01.06 -
海淀法院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浏览器经营者为自身利益,有意采取技术措施获得视频网站为特定系统终端提供的服务,导致视频网站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2、网络拍卖不正当竞争案 合议庭成员:张弓、李盛荣、曹丽萍 承办人:张弓 原告: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典型意义 本案为我国首例网络拍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件中主要涉及仿冒他人企业名称与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
发布时间:2018.04.20 -
“新华字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纪实
。 被告华语出版社辩称,“新华字典”由国家项目名称发展为公共领域的辞书通用名称,原告无权就“新华字典”主张商标权益,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涉案《新华字典》(第11版)的装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有装潢”,不会使购买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原告提起诉讼旨在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独占“新华字典”这一辞书的通用名称,具有排除竞争、实现垄断辞书类市场的不正当目的。 2016年
发布时间:2018.05.18 -
上海高院今日对“沪江”标识之争作出终审判决
,沪江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和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判决沪江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驳回原告上海理工大学其余诉讼请求。 “沪江”的前世今生 上海理工大学与“沪江”的渊源,要从半个多世纪前说起。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原沪江大学部分院系分别并入今上海理工大学、今上海财经大学、今华东政法大学、今华东师范大学,沪江大学校址及附属房屋全部
发布时间:2018.04.19 -
“聪明棒”维权,反被“聪明”误?
原标题:“聪明棒”商标权人诉他人侵权期间,商标被宣告无效——“聪明棒”维权,反被“聪明”误? 通过对基本单元进行组合,可以拼凑成小猪佩奇、小汽车、挖掘机等各种造型,这是近年来颇为流行的儿童益智积木玩具“聪明棒”。然而,其是否构成此类积木玩具产品的通用名称,一审、二审和再审法院以及商标行政主管部门均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近日,这起历时3年的商标侵权诉讼终于告一段落。 因认为浙江省金华市骏达箱包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2.15 -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合理界限分析
我国现行《商标法》已经就商标权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一般认为包括商标专用权和禁止权,而企业名称权目前并不是我国法律明确予以界定的一项权利,有学者认为企业名称权也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1]有司法裁判案例认为“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企业名称权包括名称设立权、名称专用权、名称变更权、名称转让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9号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4)行提字第9
发布时间:2019.02.26 -
俄罗斯专家介绍国家名称与年份是否可注册为商标
般来讲,虽然根据俄罗斯的法律,国家名称与年份是无法以商标的形式获得保护的,但是某些在特殊情况下的注册申请则是可行且有效的。 2018年,俄罗斯是国际足联(FIFA)世界杯的东道主。对于俄罗斯来讲,这是一项极为特殊且成功的赛事,而且这项赛事是分别在11个城市中完成的。作为世界足球的监管机构以及世界杯的举办者(世界杯于1930年首次举办),FIFA要负责整项赛事的筹备工作,包括各类组织及行政业务。在
发布时间:2019.03.11 -
“德勤税务研究学会”商标惹争议
原标题:与企业名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标志能否用作商标? 与企业自身名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标志,能否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针对第6527198号“德勤税务研究学会”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引发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作出的判决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诉争商标由汉字“德勤税务研究学会”构成,易被相关公众认知为组织机构的名称,且诉争商标与其
发布时间:2019.11.19 -
“八宝丹”商标惹争议
原标题:如何判断某一标志是否构成商品的通用名称? “八宝珍珠琥牛黄,象皮龙骨冰粉强。”提及“八宝丹”,很多人会想到它生肌敛疮的功效。针对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下称厦门中药厂)注册在中药袋商品上的第14568354号“八宝丹”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片仔癀公司)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八宝丹”已成为法定的
发布时间:2019.11.11 -
“知名作品的角色名称权”的构成要件
案例简介 深圳葫芦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向原商标局(现已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提出第9类第1726392号“葫芦娃HULUWA”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商品包括“可视电话、手提电话”等,后经核准注册。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影厂”)认为争议商标侵犯其在先权利,以“知名作品角色名称权”为权
发布时间: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