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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利、劳斯莱斯名车4S店名义被搭,“爱卡汽车网”被判不正当竞争
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原告北京美合振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原告北京德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分别起诉二被告北京智德典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智德公司)、塞纳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塞纳德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案。 二原告分别经营北京唯一一家经合法授权的宾利、劳斯莱斯汽车4S店。二被告共同经营“爱卡汽车网”(网址为:www.xcar.com.cn),网站首页顶端标题栏中展示了网站分为“选车”、“买车
发布时间:2017.07.13 -
虚假"劳斯莱斯4s店"不正当竞争判决书
裁判观点: 《北京劳斯莱斯4s店全国销售010-57118229》一文,既使用了“劳斯莱斯4s店”的表述方式,又预留了联系电话,在德特公司为劳斯莱斯品牌汽车在北京地区唯一授权销售商的事实前提下,上述宣传方式,极易使广告受众产生标注了“010-57118229”联系电话的经营者亦是获得授权的劳斯莱斯汽车经营商的误解。故该文的表述,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 附判决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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