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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之城》被侵权,维权需要“堂吉诃德”精神
众多的选秀节目,很多的参赛选手纷纷采用翻唱或者稍加改编的方式寄希望通过一首作品达到成名的目的,笔者并不反对这些年轻人怀揣着“梦想”,但其经常性的“忘记”授权,丢失了对作品和原创者最起码的尊重。同时,对面原创者维权时消极态度与模糊做法,这更是无法接受的。 可以说,这是对众多粉丝的不负责任、是对知识产权的蔑视、更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挑衅。然而如何处理好这些侵权问题,让保护知识产权的风气蔚然成风呢?在笔者看来
发布时间:2018.07.10 -
从《一封家书》被侵权谈侵害音乐作品改编权的司法判定
,侵害了李春波对歌曲《一封家书》词曲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摄制权;搜狐公司在其网站中擅自发布上述视频,对云南俊发公司业务进行推广,与云南俊发公司共同侵犯了李春波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被告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云南俊发公司认为涉案视频中的歌词均是书信常用语,而非李春波创作的专有词汇,涉案视频与歌曲《一封家书》创作的时代、背景、传达的情感等不同,曲谱也有所不同,故
发布时间:2019.01.04 -
《汉语大词典》引纠纷,“搜狗百科”被诉索赔2000余万
的著作权授权给辞书出版社,因此,辞书出版社对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 原告发现,搜狗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搜狗百科”中,大量使用涉案作品的词条内容,且不注明内容来源。经公证查实,涉及侵权词条共计26332千字。 原告上海辞书出版社认为,搜狗公司作为中国知名的互联网企业之一,却实施上述不当行为,已经侵害了其署名权、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恶劣,性质严重,给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
发布时间:2018.08.08 -
“图解电影”侵犯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吗?
行为;被告是否实施了提供作品的行为,或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其中法院提到:“‘图解电影’图片集的核心在于文字对视频内容的诠释,构成新的独创性表达和再创作,单纯的图片并无意义……涉案图片集中附加的文字部分是否构成再创作与图片侵权与否无关”。 图解电影案中法院对于信息网络传播和改编行为关系的处理,引起了笔者本文的思考。 近年来实务界与学界对改编权的讨论方兴未艾,“琼瑶诉
发布时间:2020.03.02 -
《牡丹之歌》VS《五环之歌》:终审结果出炉
原标题:近日,天津三中院就《牡丹之歌》著作权案作出终审判决——《五环之歌》:作品可分割,歌曲不侵权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三中院)就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众得公司)与万达彩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公司)、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丽公司)、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金狐公司)、岳龙刚(艺名岳云鹏),关于音乐作品《五环之歌》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
发布时间:2019.10.14 -
《牡丹之歌》被改编为《新五环之歌》,“奉曲填词”是否侵犯改编权?
贝壳公司)、岳龙刚(即岳云鹏,《新五环之歌》表演者)未经许可,擅自将歌曲《牡丹之歌》中的歌词改编后使用在贝壳公司北京、上海两地版本的广告《新五环之歌》中,并使用该广告开展商务推广活动,认为上述行为共同侵犯了众得公司对《牡丹之歌》享有的改编权,因此将贝壳公司和岳云鹏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乔羽与唐诃、吕远主观上均知晓为电影《红牡丹》创作歌曲,客观上也各自进行了创作行为,创作出词和曲谱部分
发布时间:2019.11.06 -
“小苹果”被指抄袭都是“旋律”惹的祸?
,存在不少知识产权纠纷,其类型大致可以分为四种:一是擅自修改他人音乐作品词曲而引发的侵犯修改权的著作权纠纷;二是未经许可表演他人音乐作品而引发的侵犯表演权的著作权纠纷;三是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音乐“编曲”而引发的邻接权纠纷;四是因为旋律“撞车”而引发的侵犯他人音乐作品的复制权或者改编权的著作权纠纷。 一般来说,“旋律撞车”既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从表面上看,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有无限排列组合的
发布时间:2017.12.14 -
作品改编的边界在哪儿?
从《宫锁连城》到《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从《盗墓笔记》到《九层妖塔》,近年来,影视作品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屡见不鲜。近期,著名作家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起诉电影出品方及编剧、导演侵犯其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案件受到业界广泛关注。该案主要争议焦点是:对于已经获得电影改编权的影片制片方及编剧、导演来说,应如何确定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权利边界。笔者在下文中通过《九层妖塔》著作权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9.04.15 -
“武侠Q传游戏”侵害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枫,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萌,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明河社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河社)、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公司)、北京火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谷网)、北京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乐享公司)、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万维公司)因侵犯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初字第5146号
发布时间:2020.04.23 -
唐七否认曾签署授权文件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游戏改编权惹争议
因对作品的游戏改编权产生争议,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唐七(作者吉某,笔名唐七)及北京中联百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违约金及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该案。 原告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2015年8月,被告唐七与被告北京中联百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周边开发版协议》。协议约定唐七作为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著作
发布时间:201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