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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他人图片做广告 PS水平再高也侵权
数码相机和网络的结合,使得图片的复制和传播变得简便,再加上Photoshop(简称PS)等图片编辑软件的风行,对图片著作权的保护日趋成为法律关注的重点。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结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纠纷,无锡某公司因擅自使用他人电动车图片做广告,被判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6000元。 案件原告浙江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动车整车塑件的专业厂家,在拍摄了自己生产的“小富娃
发布时间:2009.12.07 -
从“微软雅黑”事件看字体版权
据报道,几天前,网上有爆料称,某公司实习生使用微软雅黑和盗版PS,接到方正集团和adobe起诉,样稿印刷厂印了5000万张已经全国商用,公司损失2860万,裁员8个主管,42人。很快,方正字库官微发文辟谣此爆料,方正在微博中称,“某公司您好!不知道您5000万张印的是什么?如果是书,字库授权费500元;如果是广告,字库授权费4500元,授权费和印刷数量无关”。据了解,微软雅黑是美国微软公司委托
发布时间:2019.03.12 -
4年前分享PS照被判侵权 林志颖公开发表致歉声明
10月18日,林志颖通过新浪微博就4年前分享一张PS照构成侵权一事发表声明致歉。声明称:“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林志颖表示,自己作为公众人物更要“负起社会责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决心。 致歉声明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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