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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缺乏目的性变形的使用权能
来到了喀孜那里。喀孜问阿凡提:“阿凡提,这个官司该怎么打呢?”“是的,喀孜先生,我天天闻着他的饭香,直流口水不假。但是,这位老板天天听着我数钱的钱响,起了歹意这也不假。我早已用钱响抵消了他的饭香”。阿凡提回答道。 阿凡提的回答很机智,让人会心一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民法学者而言,这个小故事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阿凡提未经饭铺老板许可,以闻香味的方式“使用”抓饭、烤包子,是否侵害了饭铺老板的
发布时间:2018.07.10 -
国知局对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笔名注册商标提案的答复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85号(科学技术类2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知发法函字〔2019〕129号 阎晶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及笔名注册商标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结合抢注名人姓名商标的具体案例,提出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及笔名注册商标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参考价值。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商标恶意抢注问题,近年来通过
发布时间:2019.08.02 -
“视频搬运”现象的著作权法应对
内容提要:“视频搬运”现象作为短视频类的著作权争议,已经由最初客体的可版权性转向行为的合法性认定问题,其核心在于如何判断短视频中以不同形式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是否合法。由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短视频制作和传播早已超出网络用户自我表达的范畴,成为“引流”和“圈粉”的重要手段,并通过用户规模的提升给互联网平台带来经济收益,因此其性质应视为“职业创造内容”,并严格根据“三步检验法”判断“搬运”的合法性,从行为
发布时间:2021.12.17 -
三大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著作权典型案例汇总
图片作品多次被转载,构成重复侵权,作者有权再次起诉 2、外国版权公司在中国法院维权,当涉讼版权作品存在“多头授权”的争议时,当事人应承担更高的举证义务 3、改编行为利用了原作品独创性基本表达,所利用的内容构成改编作品的基础或者实质内容,应认定为侵犯了著作权人对原作品享有的改编权 4、在服装上使用他人美术作品时未表明作者身份,构成侵害作者署名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1、特定历史时期的职务作品,单位和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5 -
从裁判者角度审视《著作权法》的修改
为“视听作品”就能够完成立法意图,也能给司法适用法律留下解释的空间。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功能的发挥需要以强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为基础 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为代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初衷,在于以更加具有专业性的规模化方式帮助权利人获取市场上其作品传播与利用的相关信息、弥补权利人在交易谈判与诉讼维权中的成本考量与能力不足,与此同时可以降低作品使用人获得授权许可的
发布时间:2020.10.20 -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刑法认定
裁判要旨 当啤酒瓶上既烙有高知名度、位置显著的浮雕商标,又贴有另一种不知名、辨识度较低的其他商标时,如其瓶体上的浮雕商标造成公众误认,仍构成对浮雕文字标识的商标性使用,属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行为。销售商在经营过程中应尽注意义务,如明知涉案啤酒系侵权商品仍予以大量销售,则应认定具有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故意。 (左为正品,右为涉案品) 案情 被告人马某从2011年开始从事酒类批发
发布时间:2017.11.06 -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破解专利侵权案件难题
;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第二十八条还指出,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或者赔偿计算方法,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依据该约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善意使用者如何排除? 为厘清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边界,根据利益平衡原则,《解释二》第二十五条通过但书将善意使用者予以排除
发布时间:2016.03.24 -
上海市版权局修订发布《上海市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规范本市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著作权合同)的备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著作权合同备案的申请、办理及其管理。 第三条 上海市版权局负责本市著作权合同的备案。 上海市版权局可以指定机构办理著作权合同备案的具体事务。 第四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著作权合同的本市居民
发布时间:2017.11.01 -
也论商标法中的“非法使用” 与“一定影响”
(作者:熊文聪,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 近日, 一起商标异议纠纷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 最高人民法院网络直播了该案再审庭审的全部过程, 并归纳出了其中的焦点问题, 包括: 再审申请人希力公司与千贝公司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是否已使用“捕鱼达人”商标并且使之具有一定影响? 希力公司所售的游戏软件具有退币等功能对希力公司主张的在先权益是否构成影响? [1
发布时间:2017.03.14 -
平面图形注册商标不宜成为商品外观保护的适当途径
摘要:对立体商标注册的显著性和非功能性要求,往往成为获准注册的障碍。但是,将商品外观申请注册为平面图形商标后,有的权利人试图依据其平面图形商标来禁止他人的立体化使用。在这样的侵权纠纷案中,法院往往在判断被告行为“是否构成商标的使用”时,实际上分析了立体化的商品外观是否已经通过使用成为立体商标的问题。法院以涉案商标是否具有知名度来分析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本质上依然是考虑了涉案商标经过立体化使用
发布时间: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