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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利用数据行为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 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数据挖掘或机器学习行为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多项权能。尽管目前市面上存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与数据库,可供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者一站式批量获取作品,但若不免除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者事先寻求许可的法律义务,则他们仍会囿于高昂的交易成本,无法有效获取所需数据,这制约数字创新产品的开发。允许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者免费使用作品数据,可能实质损害著作权人的部分市场利益,但由此开发的数字创新
发布时间:2024.04.23 -
公开朗诵他人作品为何存在风险?
。实际上,很多国家的法律对朗诵作品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德国、日本和意大利的著作权法均明确规定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公开朗诵权;美国、法国、韩国和埃及的著作权法均规定公开朗诵属于表演;英国版权法认为“表演”包括授课、演讲、讲话和布道;南非著作权法也认为包括表演讲义、演讲稿和布道等传达行为;巴西著作权法则规定以表演、演说或朗诵的方式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使用,应事先获得该作品作者的明示授权。 此外
发布时间:2017.01.16 -
评“恒大”商标撤销复审案
作者 | 孙明娟 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审理一处 一、问题的缘起 在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中,复审商标注册人有时会提供其在免费的赠品或纪念品上使用商标的证据,这些赠品或纪念品可能来自于促销时的买赠活动或庆典时的礼品发放。尽管针对不特定公众发放的赠品或纪念品进入了公开市场,但能否认为上述形式构成了商标的真实使用呢?我们不妨通过回顾一起典型案例来深入探讨此问题。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
发布时间:2017.09.13 -
商标描述性合理使用值得探讨
商标合理使用,是指商标权利人以外的个人或企业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描述、指示的方式善意使用商标权利人的商标而不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合理使用通常又被分为“描述性合理使用”与“指示性合理使用”。商标合理使用法律依据来源于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防止商标权利人无限制地扩张商标权利,圈占公共资源。根据商标的显著性理论,仅为商标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表示商品的质量
发布时间:2016.04.21 -
服装使用商标可视为服务使用
裁判观点: 关于诉争商标的使用证据显示,在教育培训活动中学员的服装上使用了“HESS”商标;该类服装系根据特定的教育服务项目订制;使用在教育培训服务中;服装费用包含在培训费中,少量的单独购买行为亦以接受教育培训服务为前提。该类服装的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与一般服装类商品存在差异。 鉴于何嘉仁公司在第41类教育服务上亦注册有“HESS”商标,而服务商标必须附着于一定的有形物品之上,何嘉仁公司在培训学员
发布时间:2017.11.01 -
公开朗诵他人作品为何存在风险?
。实际上,很多国家的法律对朗诵作品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德国、日本和意大利的著作权法均明确规定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公开朗诵权;美国、法国、韩国和埃及的著作权法均规定公开朗诵属于表演;英国版权法认为“表演”包括授课、演讲、讲话和布道;南非著作权法也认为包括表演讲义、演讲稿和布道等传达行为;巴西著作权法则规定以表演、演说或朗诵的方式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使用,应事先获得该作品作者的明示授权。 此外
发布时间:2017.01.16 -
浙民企诉微软商标侵权
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来自金华市的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仁元”)起诉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及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弘仁元注册在先微软使用在后? 弘仁元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维护、软件开发销售和信息网络人才交流的高科技企业,旗下拥有中国包装网、中华收藏网、包装e城、EPS电商、中国包装人才网等多个行业
发布时间:2018.01.08 -
称使用“永和豆浆”字样,快餐店、美团外卖被诉侵权
因认为被告快餐店在店铺招牌及“美团”平台擅自使用其“永和豆浆”商标,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该快餐店及美团外卖平台的运营者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9862735号商标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第9862735号、第4033258号、第5344572号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核准使用商品
发布时间:2018.01.18 -
乔家大院公司挂牌新三板不到半年要摘牌:没能拿到商标使用权
、573.44万元。 乔家大院公司自挂牌至今,未发生交易,流动性不佳的市场或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另外,未成功获商标使用权也给乔家大院公司业务扩张带来不确定性。 就在发布拟摘牌公告的前一个月,1月24日,乔家大院公司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议解除〈“乔家大院”商标使用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显示,乔家大院公司未成功获得“乔家大院”商标使用权。 乔家大院公司在公告中表示,由于祁县人民政府、新祁旅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3.02 -
“杜康”二字引多起商标侵权诉讼
近日,一起围绕“杜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商标使用不规范被判侵权。 这是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围绕“杜康”商标进行的众多诉讼中的一个案例。 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双方围绕商标问题已提起多起诉讼,诉讼的地点包括陕西、天津、河南等地。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7)陕0113民初10320号民事判决书显示
发布时间:2018.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