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网络
-
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问题研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原告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北京公司)、腾讯云计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武汉公司)与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公司)、武汉雨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霁公司)、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游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管辖权纠纷作出裁定。该裁定不仅涉及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连接点的确定以及法院对于管辖事项审查的限度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15 -
有声读物平台如何规避侵权风险?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爱奇艺公司诉天翼阅读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法院认为,该案中,被告未经许可,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综艺节目《奇葩说第三季》以音频形式提供给其平台用户,供用户在线收听及下载,侵犯了原告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起案件再次将有声读物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问题引入公众视野。 当前,我国有声读物产业高速发展,经营模式不断创新,为网络用户利用碎片化时间获取知识带来很大
发布时间:2020.09.29 -
非法传播漫画作品 “漫画帮”赔偿腾讯动漫32.3万元
《狐妖小红娘》《2B家庭欢乐多》《君临臣下》《塔奇》《山河社稷图》是腾讯动漫平台上热门原创漫画作品,广受读者欢迎。其中《狐妖小红娘》在腾讯动漫上的点击率已突破21.33亿次,并给改编成动画等其他类型作品。然而,2015年,腾讯动漫发现上海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移动端漫画阅读软件“漫画帮”非法传播上述5部作品,严重伤害了原作者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随后,腾讯动漫将“漫画帮”诉至法庭,要求对
发布时间:2016.07.12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服务器标准为网络信息传播行为合理标准
因手机客户端“快看影视”通过深度链接播放了《宫锁连城》电视剧(以下简称“《宫》剧”),《宫》剧信息网络传播权所有权人腾讯公司将“快看影视”运营方北京易联伟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伟达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标准是服务器标准,而非实质性替代标准或用户感知标准,终审判决驳回了腾讯公司的全部诉求。 在判决书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引用了大量在先
发布时间:2016.11.07 -
暴风公司盗版《好声音》被判赔606万元,创北京地区历史新高!
5月1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暴风侵犯腾讯公司《中国好声音(第三季)》信息网络传播权系列案件宣判。判决暴风公司未经授权盗播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法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606万元,每期节目赔偿金额达101万元。 该系列案件系该院在著作权案件中超出法定赔偿上限确定赔偿数额的典型案件,其单期综艺节目赔额在北京市地区创历史新高。 暴风盗播《好声音》 此前曾多次因侵权被诉 根据法院查明,2014年7
发布时间:2017.05.17 -
央视诉凤凰视频播放《开讲啦》侵权,索赔115万元
6月7日消息,海淀法院网披露,因认为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擅自播放《开讲啦》系列节目,侵犯了其权利,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节目的侵权行为,停止对原告享有的相关著作权的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11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中央电视台授权其有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包括但不限于实时转播或延时转播)、提供《开讲啦》节目,并有权许可
发布时间:2017.06.09 -
腾讯诉今日头条,法院判决287案构成侵权
因认为今日头条提供了百余篇文章,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宣判了这批287案,法院认定字节跳动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10元至1980元不等。 腾讯公司在上述案件中诉称,其享有涉案200余篇体育、娱乐等报道文章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
发布时间:2017.07.05 -
乐视诉电视猫:聚合盗链侵权与否的里程碑之诉
2016年4月1日下午,乐视网诉聚合视频软件“电视猫”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我国首例“以破坏技术保护措施要求追究行为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的案件。知产力作为特约媒体全程听审,现就案件焦点回溯如下。 案由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电视猫”软件未经原告合法授权,避开并破坏原告的技术保护措施,盗链
发布时间:2016.04.08 -
今日头条再诉腾讯:声称天天快报持续侵犯其作品版权
6月28日,今日头条方面称,因腾讯旗下的天天快报平台持续侵犯今日头条的作品版权,今日头条再次将腾讯诉至北京海淀区法院。 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今日头条第二次因为版权起诉腾讯。今年4月26日,腾讯以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将今日头条诉至法院。当天,今日头条也以同样的理由将腾讯起诉。 据了解,今日头条的两起诉讼涉及天天快报侵权案达百余起。今日头条要求天天快报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百万
发布时间:2017.07.03 -
电视回放,是合理使用还是构成侵权?
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国内越来越多的有线电视服务商开始提供电视回放功能,供用户回看。对于该行为是属于合理使用还是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理论上一直有争议。1984年美国的Sony案确立了用户利用VCR(盒式磁带录像机)录制电视节目的时移行为属于合理使用。30余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用户录制节目的数量、质量和传播作品的能力都得到了极大提升。Sony案时移合理使用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已经动摇,不过时移行
发布时间:201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