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网络
-
游戏元素的保护:从“羊了个羊”和“麻了个麻”说起
”与“麻了个麻” 二、游戏元素的作品属性及保护模式 千变万化的电子游戏作品的核心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即游戏引擎和游戏资源库。前者是指指令序列组成的单纯的计算机程序,后者则是指游戏中的各种素材片段组成的资源库,包括各种音频、视频、图片、文字等[3]。网络游戏源代码、目标代码等,可归入计算机软件作品;网络游戏中的文字、图像、音乐等,如满足《著作权法》第三条对“作品”的定义,可分别归入文字、美术、音乐作品
发布时间:2024.07.24 -
再论网络中设链行为的法律定性
作者简介:陈绍玲,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 一 引言 设链行为的法律定性,一直是版权法研究的难点。在相关案件中,实施设链行为的往往是大型视频、音乐搜索网站,被链的一般是小型网站。小型网站未经许可将他人享有版权的视频、音乐上传至服务器,以交互式传播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同时,大型网站对小型网站服务器上的侵权作品设链,向用户提供指向小型网站服务器上作品的通道。 尽管网络用户能够通过
发布时间:2016.11.21 -
5G时代网络版权治理探索 ——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中心的治理新思路
作者 | 周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5G技术的发展,意味着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的云存储平台、内容生成平台等迎来新一轮应用颠覆。2020年4月8日,中国三大网路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联合发布《5G消息白皮书》,指出升级传统短信业务至5G消息业务,实现用户与用户间、用户与服务商间的个性化对话,其传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视频、URL等。[1]在5G
发布时间:2020.07.03 -
3D打印莫要陷入侵权陷阱
日益模糊,被3D打印技术武装起来的终端用户已经由以前的普通消费者变成了现在的自助型生产者,凭借打印设备和网络就可以在家轻松“制造”自己喜欢的商品,而且成本低、时间短。 不难想象,消费者在打印各类商品时,也会涉及到对他人作品、商标、专利的使用,但由于没有商业盈利性质,对权利人利益影响不大,主流观点认为这不构成侵权行为,因为,“法律不理会琐碎之事”。例如,在德国、法国和英国,都将“非商业性的个人目的
发布时间:2017.06.20 -
迅雷起诉石油大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深圳市迅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迅雷公司)起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及沈阳光音网视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 迅雷公司诉称,其依法对电影《琴动我心》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有权以自身名义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权利。迅雷公司发现中国石油大学所经营管理的网站开通了“光音网视”校园高清云视频系统,在校学员和教师可以通过校内局域网在该视频系统上在
发布时间:2013.12.03 -
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让侵权盗版劣迹无处遁形
重大机遇。 言及我国数字内容产业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马化腾表示,网络盗版仍然是产业挥之不去的“阴霾”,极大制约了数字内容产业生态良性发展。版权保护的不完善不但导致了侵权盗版猖獗、版权价值不能有效实现,还直接打击了创作和创新的积极性,长远看非常不利于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此,马化腾建议,加强版权保护,加大打击利用各种新兴技术手段侵权盗版的力度。此外,他还建议,将侵权盗版行为的处罚优先
发布时间:2016.03.04 -
蒋志培:他山之石——美国网络版权保护的判例与经验
(作者: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互联网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既给版权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给版权法律保护带来新的挑战。我作为那一时期主管和长期从事审判的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资深法官,2008年退休后又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教学和服务工作多年,一直关注和实践网络版权法律适用,见证了我国网络环境下版权法律保护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从无到有
发布时间:2016.03.11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综艺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单独使用作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就他人使用综艺节目影像制品中的单个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主张权利的,予以支持。 8、如何认定未经许可使用综艺节目影像片段的行为? 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许可以编辑整理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综艺节目影像的部分内容的,构成对综艺节目影像著作权或相关权利的侵犯。 9、未经许可在网络上传播综艺节目影像构成侵权的,如何酌定赔偿数额? 答:综艺节目著作权网络
发布时间:2015.04.18 -
网络游戏商业秘密问题研究
(作者:孙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一、网络游戏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特点 (一)商业秘密民事侵权案件的特点 “商业秘密”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劳动合同法》及《合同法》中,其属性包括: 第一,商业秘密是通过权利人自己保护的方式而存在的权利,权利人并不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不同的权利主体
发布时间:2017.02.17 -
《集体权利管理指令》将让英国权利人受益
英国创作者以及其他通过“集体管理组织”(CMO)进行权利许可的权利人将从CMO的强化监督与控制中受益。 《集体权利管理指令》今年4月10日在英国实施,其宗旨是确保版税支付及时而准确,同时极大提高欧洲CMO的透明度并完善管理。 指令为网络音乐服务跨地域许可创造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一发展说明英国政府支持欧洲数字统一市场。 英国的权利人广泛利用CMO管理版权。新规定将从以下方面改善CMO体系
发布时间:201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