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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涉智能搜索广泛匹配推广模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公司主观恶意明显,严重违反了市场竞争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应当承担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责任。百度公司的“百度竞价排名服务”后台关键词的设置需要通过其审核后方能投入推广,其明知上海盈诺公司的行为侵犯上海梭伦公司利益而通过审查并为其服务,主观过错明显。百度公司帮助上海盈诺公司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上海盈诺公司及百度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以及诉讼维权的合理
发布时间:2018.05.08 -
浅谈商标确权案件中“恶意”的认定
无效宣告案件中,对诉争商标做出是否核准注册或者是否宣告无效的决定,其中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是诉争商标在申请注册时是否主观上存在“恶意”,即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之规定。虽然《商标法》第七条作为原则性规定,一般不作为实体条款适用,但在审理实践中适用其他实体条款时,诚实信用原则在绝大多数商标确权案件中都得以遵循。 “恶意”是指诉争商标的原始申请人在申请注册该
发布时间:2018.05.14 -
腾讯公司与世界星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提升,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极大地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世界星辉公司辩称,首先,腾讯公司进行公证的电脑未清洁,在证据保全过程中显示存在金山卫士、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故腾讯公司所指控的屏蔽广告的情形可能系上述软件所导致。其次,我公司与腾讯公司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再者,腾讯公司所主张“免费+广告”的经营模式不属于法律所保护的
发布时间:2018.01.29 -
知产诉讼中对当事人恶意拖延诉讼进程行为的规制
浪费。鉴于现行民事诉讼法未将当事人恶意拖延诉讼的行为纳入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中,无法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裁判者利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对该行为进行规制便成为目前有法可依、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指导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且还具有解释、评价和补充法律行为的功能。当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不能评价所有民事行为时,裁判者可以根据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
发布时间:2018.09.04 -
与商标法修改相关的问题
,所以说起来意义也不是特别大。 第7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7条是上次修法的时候新增加的诚实信用原则。昨天在跟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每年一度的沟通交流时,复审委员会也提到了《商标法》的这个条款。他们认为这个条款非常好,希望《专利法》也能有这样的条款。因为大家都比较关注在商标领域中的恶意注册,但是实际上在专利领域中非正常申请也非常多,可能一个个人就会申请70多件药品的专利
发布时间:2018.04.20 -
“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案
]第84747号《关于第4292071号“祁门红茶”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简称被诉裁定),认为祁门红茶协会以“祁门红茶”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向商标行政机关申请注册时,将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仅限定在祁门县所辖行政区划的做法,违背了客观历史,违反了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指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综上,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2001年《商标法
发布时间:2018.06.19 -
欺诈毁灭一切——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引言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向来在民商事实体法及程序法中有所体现。在近期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1](“新《证据规定》”)中,也注重落实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当事人应诚信诉讼,对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进行了完善,推动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具体到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也有不少法律
发布时间:2020.03.06 -
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行政案件中的适用
谈到诚实信用原则,有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我国现行《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均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原则性条款进行规定【1】,但在司法实务中,诚实信用原则在涉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适用比例,远远高于商标民事侵权案件或者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的适用比例。在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中,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作为被告抗辩的依据,即被告主张原告系以恶意抢注的方式取得权利,进而以“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诉讼系滥用商标权。在
发布时间:2019.01.04 -
上诉人恒基公司、归源公司与被上诉人凯赛公司、凯赛金乡公司、原审被告瀚霖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公正,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凯赛公司和凯赛金乡公司已经提供证据证明恒基公司生产、销售十二碳二元酸精品与涉案专利直接获得的产品相同、对证明被诉侵权产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已尽最大合理努力的情况下,应当适当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恒基公司拥有并且完全有能力提供证据证明其精制工艺不同于涉案专利以支持其不侵权主张,因此,恒基公司抗辩称凯赛公司和凯赛金乡公司没有完成初步证明责任,举证责任不应转移给
发布时间:2022.02.15 -
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凯赛公司与被上诉人瀚霖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最高法知行终56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
发布时间:202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