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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审理并宣判首例涉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
因认为同创蓝天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主办的网站上传了其享有著作权的VR全景摄影作品,北京全景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4月18日,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进行当庭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62000元及合理开支32500元。本案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及VR全景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全景客公司诉称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移动互联网和虚拟现实技术的研发公司
发布时间:2018.04.19 -
延时摄影视频是否构成类电作品?淘宝店家售卖视频一审被判侵权
在其淘宝店铺主页连续三日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 原告:涉案视频构成类电作品被告售卖行为侵犯其著作权 原告周某某诉称,其是国内知名延时摄影人,中国延时摄影联盟会员。涉案视频系原告选择北京71个不同的场景,拍摄5392张单幅摄影作品,通过间隔固定时间将之串联起来赋予动态化,在后期用软件编辑合成的视频。涉案视频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原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
影视剧截图是摄影作品还是视听作品的一部分?
一、影视剧截图侵权引发争议 随着视频类文娱产业蓬勃发展,相关侵权行为也日益增长,比如将热门影视剧截图用作广告、包装、制作成表情包等等。然而,学理及实践中对影视剧截图的性质及相关侵权认定仍存在较大争议。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是,影视剧截图作为静态的截图在形式上符合摄影作品的特征,同时又是视听作品连续画面的具体构成部分,[1]因此其性质认定存在两种思路,其一是作为独立的摄影作品,[2]其二是作为既有视听
发布时间:2021.08.24 -
某新媒体公司擅用新浪16幅摄影作品,一审被判赔偿16万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浪公司)起诉某新媒体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某新媒体公司因未经许可使用新浪公司16幅摄影作品,构成侵权,应向新浪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 新浪公司起诉称,在2017年1月16日至29日举办的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期间,公司派出员工进行报道,并将16幅摄影作品第一时间发布在新浪网上。然而,某新媒体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
发布时间:2018.02.08 -
影视作品的截图是否可以单独作为摄影作品进行保护?
于影视作品之外单独作为作品进行保护是这类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对此业内的关注和讨论相对较少,且存在分歧。故本文以影视作品(本文特指通过器材摄制的作品,不包括通过电脑画面、程序运行产生的类电影作品)的截图为例,故对此进行探讨。 一、分歧:两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影视作品的截图属于影视作品的组成部分,并非独立的摄影作品 在《产科医生》作品评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1]中,诉争侵权行为是被告在
发布时间:2020.07.30 -
关于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质量,以促进审判水平的提高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政策 10、在适用著作权法律的同时,充分适用商标、专利、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规范中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规定,在协调好各项权利的基础上,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的立体、交叉司法保护。 (一)文化艺术行业 11.加大文化艺术创作者权益保护,对文字、美术、摄影、音乐、戏剧作品及录音制品等的权利归属采用推定原则进行认定
发布时间:2013.01.22 -
限量鉴证为摄影作品打开艺术品市场大门
用40年光影记录时代芳华,2018年12月15日,中国美术馆举行全国十大青年摄影家作品捐赠仪式,这些作品选自“初心——全国十大青年摄影家摄影作品回顾展”,用光与影呈现改革开放40年探索和创新的万千气象。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捐赠的20幅作品均经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限量鉴证,是中国美术馆历史上首次收藏由国家专业社团组织限量鉴证的摄影作品。中国美术馆馆长吴为山表示,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捐赠为中国美术馆在今后
发布时间:2019.01.03 -
央视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某些合作关系,互相转载,但是没有针对涉案视频有授权协议等。 以上事实,有涉案照片电子底档、公证书及发票、律师费发票、网页打印件及一审法院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提交的涉案照片电子底档,在央视网和江苏广播电视公司未提交相反证据且当事人对刘某系涉案作品作者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刘某系涉案13幅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央视公司辩称央视网中涉案视频来源于江苏广播电视公司官网,但未
发布时间:2017.12.26 -
“黑洞”照片事件背后版权蟑螂现象的法律思考
原标题:“黑洞”照片事件背后版权蟑螂现象的法律思考︱法思馀墨 沸沸扬扬的“黑洞”照片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摄影作品著作权诉讼的热议,也揭开了知识产权案件中的版权蟑螂现象。版权蟑螂是指明知自己不享有著作权仍通过维权或诉讼来获得利益的主体。 在我国,版权蟑螂主张的作品类型主要是摄影作品,其利用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不完备,法定赔偿的泛化以及网络侵权诉讼的便利等因素,提起大量的诉讼。版权蟑螂存在的经济学上的
发布时间:2019.09.09 -
如何行使室外艺术品原作者署名权?
幅雕塑作品的摄影图片。2013年5月,刘辉以东方文化公司在旅游图册中就涉案雕塑作品未署名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涉及了演绎作品使用中的署名问题,对于案件的处理,业内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东方文化公司将其拍摄涉案雕塑作品所得图片汇编于涉案旅游图册中,属于对室外公共场所艺术作品的摄影成果的再行使用行为。东方文化公司在涉案旅游图册中使用了由刘辉美术作品演绎而来的雕塑作品,应该为作者进行
发布时间: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