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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合同效力
每篇案例后附由知产宝提供的裁判文书,以期为您提供更多的专业帮助。 【裁判要旨】 本案双方当事人广州饮食集团和西关世家知名度均较高,“莲香楼”商标及老字号品牌更是家喻户晓,案件涉及老字号企业转制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法律问题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二审法院正确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双方合同文本相对模糊的情况下,最大程度还原合同签订的本意,并结合签订合同的背景以及理性市场主体的交易习惯等
发布时间:2016.06.08 -
我国将建商标海外维权机制帮助老字号海外维权
”、“红塔山”、“五粮液”、“康佳”等知名品牌也均在海外被抢注过。今年4月,“王致和”历经3年才终于打赢了中国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最近,又传出“五芳斋”在澳大利亚遭抢注。 据统计,目前约有15%的国内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专家指出,大多数国家在商标申请、受理、审查的时候,都是按照申请人在先原则,而这也导致了企业商标在别国被抢注成为一种常见现象。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中国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
发布时间:2009.10.28 -
“莲香楼”商标纠纷启示录:老字号“穿越”之困
近日,广州百年老字号“莲香楼”的商标使用权纷争成为关注热点。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背后折射出的是广州老字号十几年来在“情”与“法”之间艰难求存的辛酸史。有专家认为,政企之间如何从情与法之间找到平衡,将决定老字号未来的发展。 根源:未约定商标使用费 莲香楼的前身是清光绪二十五年(1889年)广州城西的一家糕酥馆,宣统二年,翰林学士陈太吉(又名陈如岳)品尝该店月饼后大加赞赏,建议改成“莲香”,并手书
发布时间:2013.07.10 -
吴良材之争争出老字号保护"里程碑"
多年来,字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一直是我国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难点,其中,老字号企业的商标问题尤为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最近,有200多年历史的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吴良材)诉成立不到10年的苏州吴良材眼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吴良材)侵权案初见分晓。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苏州吴良材停止侵犯吴良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判决生效3个月内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
发布时间:2009.09.01 -
王致和透露海外维权胜诉细节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们终于要回了‘王致和’在德国的商标权。”昨日,刚刚从德国回来的王致和集团总经理王家槐激动地向记者表示。此外,在诉讼过程中,王致和集团已在德国申请注册了“王致和”商标,在欧凯公司抢注的商标被依法撤销后,王致和集团的申请将顺利被核准,从而使“王致和”商标回归王致和集团。 此次胜诉也是我国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获得的首次成功,对于业界其他的老字号企业有着不小的借鉴意义。 一年
发布时间:2008.02.19 -
老字号多年停用"商誉中断"二审判决书
申请日之前享有的民事权利或者其他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诉争商标核准注册时在先权利已不存在的,不影响诉争商标的注册。”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字号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他人未经许可申请注册与该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当事人以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已与企业建立稳定对应关系的企业名称的简称为依据提出主张的,适用前款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23 -
企业字号相似性的判断依据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范云程) 【案号】 (2011)嘉海知初字第41号 (2012)浙嘉知终字第1号 【裁判要旨】 判断企业字号之间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不仅仅应从字号的字、形、音、意来考量,还应结合被保护字号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企业主要经营地的行政区划、企业的组织性质等要素来综合判断。 【案情介绍】 原告浙江大光明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经营范围为验光配镜,眼镜、钟表维修等服务。原告
发布时间:2016.09.05 -
论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合同效力
每篇案例后附由知产宝提供的裁判文书,以期为您提供更多的专业帮助。 【裁判要旨】 本案双方当事人广州饮食集团和西关世家知名度均较高,“莲香楼”商标及老字号品牌更是家喻户晓,案件涉及老字号企业转制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法律问题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二审法院正确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双方合同文本相对模糊的情况下,最大程度还原合同签订的本意,并结合签订合同的背景以及理性市场主体的交易习惯等
发布时间:2016.06.08 -
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竞合时的法律适用
【判决要点】 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点在于,前者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门法,后者用于制止除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外的、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补充保护的功能。因此,当注册商标权利人主张被控侵权人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权的行为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时,即使被控侵权人抗辩其系对企业字号的使用,人民法院也应当首先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审查被控侵权人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实施了侵犯
发布时间:2017.07.03 -
老字号企业改制后的商标继承
所代表的服务,故上述使用行为系商标性使用行为,并非企业名称的使用行为。 4.虽然管理公司为聚丰园大酒店改制所设立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员工曾在聚丰园大酒店工作过,两者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关系,但上述事实均非管理公司可以使用涉案商标的正当理由。“聚丰园”为无锡地区的老字号品牌,老字号企业应在现代商标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开展经营。在管理公司并不享有涉案商标权利的情况下,即使其主观上具有传承“聚丰园
发布时间:2017.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