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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羽牌”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裁定书
理由为:1、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三个要素全部具备时,才可以认定近似,三者缺一不可。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字形、读音、显著识别部分、图形的构图、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一、二审法院明显违反比对原则,属于重大错误。2、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均为酒类商品,酒类商品消费群体大都是成年人,施加的注意力比一般的商品高很多。在其他要素都不近似
发布时间:2018.08.08 -
泰思汇公司、吴强胜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汇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两被告共同承担案件诉讼费。事实和理由:原告是国内专业生产电脑周边产品的龙头企业,于2016年7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电脑机箱(N6)”的外观设计专利,2016年12月28日获得授权公告并取得专利号为ZL20163032××××.6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被告泰思汇公司在网络平台上开设网店销售、展示“赢派”的电脑机箱同原告的专利相同或近似,构成了对原告
发布时间:2018.08.28 -
“港康明”商标无效纠纷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问题应适用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结合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第一,诉争商标由纯文字“港康明”构成,引证商标由文字“康明”构成,诉争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且未形成有别于引证商标的新含义,故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水冷却装置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场所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属于
发布时间:2019.01.22 -
鲍师傅商标维权第一案获赔5万
近日,南京市中院通报了“鲍师傅”糕点店在全国发起的商标维权第一案的结果。南京一商家在销售糕点类商品时,使用了与“鲍师傅”等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被认为足以造成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法院最终判令被告商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才胜公司”)相关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5万元。这也是自鲍师傅宣布开始维权以来的第一起胜诉案例,网红餐饮的反击战也正式打响。 据悉,鲍才
发布时间:2019.02.21 -
上下游产业链商品是否构成类似商品?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21日,广州和峻贸易有限公司获准注册了“JCB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核准使用在第17类商品上。J.C.班福德挖土机有限公司(下称班福德公司)以诉争商标与其在先申请注册的第4669614号商标(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在第7类商品上)和第4669613号商标(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在第12类商品上)构成近似商标为由,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
发布时间:2019.03.21 -
审查商标近似性是否需要考量混淆可能性?
中央财经大学 杜颖 2013年我国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改时,将第五十七条关于商标假冒仿冒侵权的规定一分为二,在第(一)项规定了双相同的假冒侵权,在第(二)项规定了近似和类似情况下的仿冒侵权,并在第(二)项中明确规定了“容易导致混淆的”表述。解释上,第(一)项假冒侵权的情况下混淆可能性是推定成立,除非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相关公众不会发生混淆而推翻这种推定。因此,可以说从第三次修改的商标法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03 -
混淆可能性对商标侵权判定是否有影响?
商标是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代表,更是凝聚商标权利人心血的信誉代表,因而商业价值较大。商标“仿冒”行为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了损害。我国以往司法实践强调以商标近似作为判断商标侵权的重要标准,这种立法模式易于操作,司法裁判者可以根据判断商标近似与商品或服务类似与否来界定侵权。但市场交易活动复杂多变,在以消费者为
发布时间:2019.09.11 -
具有完整包含关系的商标是否应判定为近似商标?
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具有完整包含关系的商标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形。那么,具有完整包含关系的商标是否应判定为近似商标? 在第8538032号“中马茂昌”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纠纷案中,申请人引证其在第9类商品上在先注册的“茂昌”与“茂昌渐进”商标(下统称引证商标)对诉争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认定,诉争商标“中马茂昌”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
发布时间:2020.01.17 -
近似商标侵权判定的逆向思维 ——以审判实务为视角
作者 | 杨方程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商标侵权认定中,对商标是否近似、是否构成侵权,实务中往往存在不同认识,且认识差异较大,并各自理由都有一定道理,导致实践中类案不类判较为常见[1]。亦有原一二审均认定不构成侵权,而被再审改判,认定构成侵权。 如近期刚刚尘埃落定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华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再审案[2],广东高院再审判决认定广州市华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的
发布时间:2020.07.08 -
“维密”竟是维吾尔族的秘方?法院:构成近似商标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维秘”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并于线上公开宣判,认定诉争商标“维秘”与引证商标“维多利亚的秘密”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诉争商标 本案原告朱某于2011年2月21日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第9132008号“维秘”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12年2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
发布时间: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