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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商标纠纷落幕西南药业终获“散列通”
西南药业与瑞士罗氏公司一场关于“散利痛”、“散列通”长达10年的商标纠纷终于落下帷幕。日前,西南药业(600666,SH)拿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该判决维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散列通”商标有效的裁定,西南药业最终胜诉。 10年商标之争落幕 散列通商标纠纷案源于上世纪。据公开资料显示,1987年,瑞士罗氏公司为了让其产品散利痛进入中国市场,与西南药业(当时名称为西南制药三厂
发布时间:2009.06.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9)行提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 涉及“散列通”商标
,判断“散列通”商标是否应予撤销或维持,应当以该商标申请注册时的事实状态和法律规定为基础。1、本案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在2001年以前,“散利痛”一直是药品的通用名称并描述药品的功能,在“散列通”商标申请注册前后的长时间内,(瑞士)豪夫迈-罗须控股公司(简称罗须公司)并未将“散利痛”作为商标使用,也明确认可其已经成为药品通用名称的事实。2、法律适用方面,本案应适用争议商标注册时有效的1982年的商标法
发布时间:2010.01.28 -
西南药业:商标起争议 状告罗氏公司
西南药业和瑞士豪夫迈-罗氏控股公司准备斗争到底了。 6月4日,西南药业公告称,今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公司与瑞士豪夫迈-罗氏控股公司关于“散利痛”和“散列通”商标争议纠纷一事。 “虽然双方都还在使用各自的商标,但毕竟使用了几十年的商标,败诉了不服。”6月4日,西南药业证券室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表示。 西南药业和瑞士罗氏公司的商标纠纷始于上世纪80年代。 1987年,瑞士罗氏公司
发布时间:2008.06.05 -
西南药业“散利痛”商标案获准再审
”、“散列通”商标争议纠纷已长达十几年。 1987年,罗氏公司为了把其解热镇痛药“散利痛”推向中国市场,与四川西南制药三厂(即西南药业前身)签订3年的生产、销售协议。但1994年开始罗氏和太极为谁是“散利痛”商标的所有人而发生激烈争议,相继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对方使用“散利痛”的资格。 后罗氏诉至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关于维持“散利痛”商标以及撤销“散列通”注册商标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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