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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量均拔头筹
2016年,由于中国的需求飙升,全球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再创新高,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超过了美利坚合众国、日本、大韩民国和欧洲专利局的总和。 据产权组织每年一期的《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报告,2016年,世界各地的创新者提交了310万件专利申请,增长8.3%,是连续第七年保持增长势头。在新增的近240,600件专利申请中,中国受理了约236,600件,占总增量的98%。商标
发布时间:2017.12.07 -
知产诉讼中对当事人恶意拖延诉讼进程行为的规制
王媛媛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 案 情 原告蒋运红系名称为“手机架(适用于自行车)”、专利号为ZL201530319536.5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该专利稳定有效。原告蒋运红在被告深圳市鸟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鸟头公司)经营的“tosuod”中店铺中购得被控侵权产品“自行车手机支架”,并支付人民币16.8元。该被控侵权产品的寄出地址显示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江东街道端头2区52栋2单元302,产品及
发布时间:2018.09.04 -
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2017年度报告
内容摘要: 报告显示,2017年度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展呈现稳中向好态势,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的申请量与上一年度相比均有增长,增幅分别为8.2%和3.7%。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申请人2017年递交的欧盟商标申请数量在全部申请来源国中排名第三,进步显著。 欧盟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6月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正式版2017年度报告(PDF版本,大小为4.5MB)。本次报告共计96页,完整目录如下: 局长寄语
发布时间:2018.07.23 -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中涉及“纯美术作品”的界定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而不是作品。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7.2规定,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有: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而按文理解释“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的情形在外观设计专利审查的理解和运用上,存在多种看法。本文就相关问题提出笔者的认识与
发布时间:2018.09.05 -
第12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修订解析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体系,又称洛迦诺分类体系,是基于1968年生效的《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下称《洛迦诺协定》),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外观设计文献提供的一种共同的分类体系,也是当前外观设计领域唯一通行的国际性分类体系。第12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下称《洛迦诺分类表》)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18年6月正式公布,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使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于
发布时间:2019.01.03 -
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应当引入广义的新颖性宽限期
从申请人的利益出发,降低其权利丧失的风险,并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对产品进行市场检验;也有观点认为,广义新颖性宽限期不利于公共利益的保护,会给社会公众的实施自由带来限制,同时对其取证和判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那么,就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引入广义新颖性宽限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正方观点 基于对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发展和保护的考虑,以及对新颖性宽限期制度的研究认为:在外观设计专利中引入广义的新颖性宽限期,利大于弊
发布时间:2018.11.06 -
西门子诉绿米、吉研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法院判赔600万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原告西门子公司与被告深圳绿米联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米公司)、上海吉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研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绿米公司、吉研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西门子公司享有的名称为“开关”,专利号为ZL201230010342.3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被告绿米公司赔偿原告西门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1.20 -
外观设计审查部提质增效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无论是风靡一时的“猫爪杯”、全民疯抢的“KAWS×优衣库”印花T恤,还是造型百变的乐高积木、别具匠心的各式家具……兼具实用与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已经融入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创意设计作为典型的创新型经济,已经贯穿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消费升级、催生新兴业态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保护外观设计成果、激励创新创造,今年
发布时间:2019.09.09 -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司法保护
新闻背景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增加了有关图形用户界面(GUI)的内容,允许就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此举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通过司法途径保护GUI,业界持有不同观点。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希望对解决此类争议有所裨益。 2014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了修改,其中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审查部分增加了有关
发布时间:2019.06.17 -
飞利浦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评析
飞利浦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昕诺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诉丹阳某照明有限公司、张某(以下称被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系列案(共6件案件),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侵权,并在3件案件中全额顶格支持了原告100万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开支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被告公司股东张某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被告双方在二审法院的主持下以调解方式结案。 本案从2016年6月
发布时间:20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