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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诉搜狗"上网最快的浏览器"虚假宣传案二审判决书
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1000万元; 4、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搜狗科技公司、搜狗信息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认定事实如下: 一、关于原审原、被告主体资格方面的事实 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号:软著登字第0563509号)载明以下内容,软件名称:360安全浏览器软件[简称:360浏览器]V6.0。著作权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开发
发布时间:2018.05.24 -
“网贷天眼”名称起纷争,奇虎被诉侵权
不满奇虎360公司多次向各大软件应用商城投诉“网贷天眼”侵权,银讯财富公司以侵权责任纠纷将奇虎360公司诉至法院。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银讯财富公司诉称,奇虎公司自2015年1月14日和2015年12月14日取得“天眼”注册商标后,陆续不断通过各大软件应用商城(百度、华为、腾讯、魅族等)对银讯财富公司进行投诉,称银讯财富公司的“网贷天眼”应用软件名称侵犯了奇虎公司的商标权,致使银讯财富
发布时间:2016.12.13 -
用户图形界面(UG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之研究
最近有两则消息引起业界广泛关注,一是鏖战多年的三星公司与苹果公司的专利大战有了最新的判决:美国联邦法院判决三星公司侵犯苹果公司“滑动解锁”等专利,三星公司需向苹果公司赔偿1.196亿美元”;二是“国内首例用...
发布时间:2016.10.20 -
“360”诉“QQ” 反垄断案本月18日广东高院开庭
公司矛盾纠纷开端于去年9月27日。奇虎公司发布了其新开发的360“隐私保护器”,专门“盯梢”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腾讯公司则反击360游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推广。双方矛盾深化,同年10月,腾讯公司在京起诉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 随后,腾讯与金山、百度等公司联合发布声明抵制360。360则推出“扣扣保镖”将矛头对准QQ安全卫士。11月3日,腾讯公司发布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要求
发布时间:2012.04.16 -
爱奇艺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宣判
360浏览器,其核心功能之一是边播边录、一键分享。即互联网用户通过360浏览器访问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网站,通过360浏览器提供的边播边录功能,一边观看作品,一边对作品进行同步录制,360浏览器在作品录制完成后提供保存和编辑服务,360浏览器提供用户通过一键分享的方式,向百家号、企鹅号、大鱼号、今日头条、youtube等第三方平台进行传播。并且,奇虎公司在360网站明确提示告知互联网用户,分享到以下
发布时间:2021.11.29 -
企业如何经营知识产权最赚钱
好的车牌号可以卖到几十万元,一个好的电话号码也往往卖好几万人民币。正如好的商标价值千万一样,好的域名作为网络商标有价值也是合情合理的。当前,一些企业纷纷花费巨资购买好域名或与自己企业名称相关的域名,域名交易市场的价格也节节攀升。注册一个.com域名,购买价则可能是它注册价格的几十倍或几百倍。 360公司曾耗资1.1亿购买360.com。以.com域名每年50元费用计算,360.com从注册之日起
发布时间:2016.07.11 -
互联网企业展开专利大战 六巨头专利申请大PK
在创新时代,专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互联网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竞争,正在从产品层面向背后的创新能力蔓延,其突出表现在互联网巨头之间的专利储备竞争。 3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发布《互联网行业专利管理能力分析报告》。该报告选取腾讯、阿里巴巴、360、百度、小米、乐视6家互联网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国内专利数量与质量、专利管理团队工作效能、风险控制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 小米360阿里
发布时间:2016.03.11 -
360打响中国GUI专利司法保护第一枪
4月25日消息,因认为自己开发设计的电脑安全优化图形用户界面(GUI)专利权遭到侵犯,2016年4月22日360公司将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江民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三项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 据悉,此案系两年前GUI保护破冰后,国内第一起GUI专利侵权诉讼,将在司法审判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发布时间:2016.04.26 -
电子地图提供商四维公司诉奇虎公司,索赔1亿
因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公司)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
发布时间:2016.06.07 -
关于互联网领域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例介绍以及归纳分析
互联网产品从专业向混业发展中国的互联网企业由专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是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高发、频发的成因之一。典型网络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大多以软件为基础并通过互联网提供,市场进入门槛不高,从一个产品...
发布时间:201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