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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拦截hao123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判赔50万
6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360拦截网民下载安装及使用百度hao123一案进行一审判决。根据法院判决,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需立刻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百度经济损失以及相关支出费用共计50万元。 hao123是百度旗下导航网站。百度发现,奇虎公司利用其安全卫士干扰用户安装、使用hao123网址导航站,诱导用户安装被告自己的hao360网址导航站。当捆绑有hao123
发布时间:2014.06.20 -
百度和360互告各被判赔50万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涉及百度和360的两起不正当竞争案进行公开宣判,双方在各自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各被判赔偿50万元。与此同时,法院通报了近年来所审理的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情况及特点。目前“涉网”不正当竞争案多发,已占不正当竞争案总量的三成。 昨天上午9点30分,宣判正式开始。两起案件分别是百度诉奇虎360安全卫士杀毒软件干扰用户安装、使用百度公司开发的hao123网站导航桌面版软件案,以及奇虎
发布时间:2014.06.19 -
法院判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内容:自由竞争的胜利
百度与360公司爬虫机器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又被称为Robots协议案,是中国搜索领域爬虫机器人竞争第一案,该案关系互联网行业尤其是搜索引擎的基本游戏规则而广泛被业界、政府和网民关注。8月7日,该案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百度有关不正当竞争的诉求,表明百度单方面利用歧视性Robots协议打击竞争对手的行为不会被公众和法庭所支持,而360则可以继续抓取百度的内容网站。 据悉,Robots
发布时间:2014.08.07 -
360诉百度不正当竞争一审有果
北京市海淀法院对360公司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百度违背诚信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等5万元。 360公司诉称,在百度网搜索安装“360手机浏览器”“360保险箱”“360手机卫士”和“360手机助手”等软件时,“百度手机助手”却被强行捆绑安装在用户手机上,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网民的选择知情权,也攫取了奇虎360的商业机会。为此,360公司将百度告上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4.07.31 -
奇虎诉小米不正当竞争索赔两千万元
因认为小米公司利用不同版本的MIUI操作系统针对360手机助手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软件实施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日,奇虎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小米公司诉至法院,索赔两千万元。此案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奇虎公司诉称,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互联网安全及综合服务的互联网公司,系360手机助手、360安全卫士、360手机浏览器、360免费WIFI、360安全桌面等360
发布时间:2016.03.16 -
360旗下公司在蓉诉百度不正当竞争
奇虎360和百度之间引发的不正当竞争之争再起硝烟:今年4月,奇虎360旗下的成都奇英科技公司(简称奇英科技公司),以360旗下产品鲁大师系列软件被百度搜索强制绑定“百度杀毒”,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和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公司起诉至成都高新法院。 今年4月,奇虎360旗下产品鲁大师软件的开发公司成都奇英科技公司,起诉了百度网讯公司和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公司。奇英科技公司
发布时间:2014.04.24 -
互联网竞争应遵循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近几年来,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其中,因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冲突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成为主要的纠纷类型。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360卫士与百度搜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就属于此类案件。在百度诉360案的判决书中,二审法院对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竞争的基本规则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竞争应当遵守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下面结合百度诉360案的案情简要介绍非公益必要
发布时间:2014.06.13 -
互联网竞争应遵循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近几年来,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其中,因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冲突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成为主要的纠纷类型。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360卫士与百度搜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就属于此类案件。在百度诉360案的判决书中,二审法院对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竞争的基本规则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竞争应当遵守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下面结合百度诉360案的案情简要介绍非公益必要
发布时间:2014.06.13 -
互联网竞争应遵循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近几年来,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其中,因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冲突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成为主要的纠纷类型。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360卫士与百度搜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就属于此类案件。在百度诉360案的判决书中,二审法院对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竞争的基本规则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竞争应当遵守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下面结合百度诉360案的案情简要介绍非公益必要
发布时间:2014.06.13 -
称不满在360搜索上设定相关关键词,网易诉天猫索赔1000万
因认为天猫公司在360搜索上设定与惠惠及惠惠购物助手相关关键词的行为使网络用户对于服务来源极易产生混淆和误认,影响了其运营模式,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网易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天猫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网易公司诉称,其系惠惠网站及惠惠购物助手软件的运营主体,惠惠网站为消费者提供网络导购服务,向消费者提供
发布时间:201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