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法院
-
上海化工研究院诉陈伟元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先刑后民"程序中界定商业秘密的若干法律问题
,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期间,被告汇鸿苏州公司代理埃索托普公司出口总额为201105美元。 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原告先向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举报被告陈伟元、程尚雄、强剑康、埃索托普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和本院分别作出了上述四名被告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一审判决和终审裁定。此后,原告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商业秘密,销毁侵害商业秘密的专用设备
发布时间:2009.12.15 -
被告人周德隆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陈伟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陶国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一、本案中商业秘密权利人自己将商业秘密中的部分信息内容向国家申请专利被授予后,不影响对商业秘密的认定
发布时间:2009.12.15 -
被告人魏成刚、李迪准侵犯商业秘密上诉案
高薪利诱李迪准担任欧本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李迪准用窃取的舍福公司技术文件为欧本公司编制了《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手册中的程序文件》、《工艺流程卡》;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欧本公司应用与舍福公司基本相同的技术为伊顿公司等单位进行金属表面热处理加工业务,共获利人民币97万余元。 【审 判】 一审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成刚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李迪
发布时间:2009.12.15 -
被告单位鸿绪公司、被告人林毅、董伟德侵犯商业秘密案
[提要] 本案系2004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我院判决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在本案例中,作者就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的经济损失及如何认定“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供参考。 [合议庭] 薛振(审判长) 吴登楼 杨庆堂(承办法官)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单位上海鸿绪
发布时间:2009.12.15 -
上海化工研究院诉陈伟元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先刑后民"程序中界定商业秘密的若干法律问题
,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期间,被告汇鸿苏州公司代理埃索托普公司出口总额为201105美元。 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原告先向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举报被告陈伟元、程尚雄、强剑康、埃索托普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和本院分别作出了上述四名被告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一审判决和终审裁定。此后,原告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商业秘密,销毁侵害商业秘密的专用设备
发布时间:2009.12.15 -
当庭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第一槌”
原标题:刚刚!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案当庭宣判:维持原判! 3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亲自担任该案审判长。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3.28 -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首次开展巡回审判专利侵权纠纷
原标题:赴南京审理涉“潜水泵”等专利侵权纠纷五案——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首次开展巡回审判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地处江苏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开展首次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业慈与被上诉人徐州鹏程水泵厂等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五案。 首次开展巡回审判 该案原告王业慈于2009年2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名称为“电机壳为焊接件的小型电潜水泵”的发明专利申请
发布时间:2019.07.24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08年8月份开庭计划
【如有变化,请以本院正式公告为准】 本院定于2008年8月1日 上午9:00 在本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2007)一中行初字第1005号原告帕萨巴斯玻璃及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陈卓浩、卢朗华商标行政纠...
发布时间:2008.07.28 -
三星输掉专利代理人特权上诉案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定,专利代理人与其他(非执业律师)专利代理人之间的交流受律师-客户拒证特权保护。 在3月7日对皇后大学一案以2比1作出的判决中,大多数法官认为,专利代理人特权从“理由和经验”上讲是合乎情理的,并当专利代理人依法在专利局替委托人处理事情时,这种特权可延伸至客户与非律师专利代理人之间的沟通。 联邦巡回法院法官奥马利就智能手机专利侵权一案发表意见,称由于专利代理人扮演着特殊的角色
发布时间:2016.03.21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全面开启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征程
开拓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现历史性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五年。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严格保护、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一规则为着力点,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办成了多项长期以来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发布时间:201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