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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宣判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判赔1.59亿元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等与王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王龙集团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进行宣判,判决被诉侵权人王龙集团公司等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这也是人民法院史上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 “香兰素”是全球广泛使用的香料,本案原告嘉兴中华化工公司与上海欣晨新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欣晨公司)共同研发出生产香兰素的新工艺,并作
发布时间:2021.03.01 -
非法披露技术秘密侵权案件赔偿额确定原则
可期待的许可收益难以避免会受到一定影响。综合上述因素,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涉案技术秘密的商业价值应高于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法定赔偿额最高限300万元,故对本案不宜适用法定赔偿方式确定赔偿数额,而应综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裁量。 【案例来源】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4519号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298号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
刘晓海:浅析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中空纤维膜纺丝设备技术秘密案”判决
摘要:德国联邦最高法院(BGH)2018年3月22日对一起侵犯中空纤维膜纺丝设备技术秘密案件上诉案件作出的判决[1],涉及如何举证技术秘密、技术秘密举证与禁令明确性的关系、非公知性与现有技术的关系以及技术秘密与员工经验知识的关系等问题。这一判决是在德国根据《欧盟关于保护保密专有技术和保密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免遭非法获取以及非法使用和披露指令》制定的《商业秘密保护法》背景下,主要根据德国
发布时间:2023.07.10 -
同时提起侵害知识产权纠纷和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时重复起诉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以重复起诉为由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该案。该案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主要解决避免侵权人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反不正当竞争纠纷中重复承担民事责任的实体认定问题,而非裁定驳回起诉的依据,适用该条一般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案对同一权利人
发布时间:2023.09.28 -
杂交玉米亲本“W68”技术秘密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的(2020)甘01知民初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2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2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搏盛种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梁**,被上诉人华穗种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展**、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搏盛种业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
发布时间:2024.09.30 -
“横机设备”技术秘密许可案二审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知民终33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波必沃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慈溪市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崇寿镇)。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华东轻纺针织城三期6号楼。 上诉人宁波必沃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公司)技术秘密许可
发布时间:2024.10.12 -
参考育种领域权益分配市场惯例确定亲本技术秘密赔偿数额,为育种创新成果提供充分保护
在侵害育种材料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由于育种材料通常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缺少可以直接参照的市场价格,难以通过其销售价格计算实际损失或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其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成为审判的难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涉玉米自交系亲本的技术秘密侵权案件。针对侵权人因侵害亲本技术秘密应当承担的具体赔偿数额,二审判决认为,可以考虑该亲本的育种成本、特征特性等竞争优势及其可替代性、对育成
发布时间:2024.10.17 -
“柴油发动机”技术秘密许可案二审判决书
某某公司)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于2020年12月23日作出的(2018)苏民初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2021年5月17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询问,某控股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邱**,三某某公司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聂**、周**到庭参加诉讼。三某某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以本案涉及
发布时间:2024.10.12 -
“优选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二审落槌
“在商业秘密案件中,技术事实查明和举证责任分配是核心问题,其决定了诉讼结果成败和商业秘密保护实效。”近日,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马一德对“优选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给予高度评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判决实现了当事人双方之间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避免了权利人过重的举证负担,为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了裁判指引。” 该案涉及抽象的公式算法和锯切工艺流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调查官的
发布时间:2021.12.01 -
如何判断主张保护的技术信息是否构成技术秘密
作者:佘朝阳 刘小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要 旨 在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首先需证明其主张保护的技术信息符合法定的商业秘密中的技术秘密构成要件,其次需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技术秘密。原告应从主张保护的技术信息是否属于技术信息、该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备实用性、被采取了保密措施等方面予以证明。即便主张保护的技术信息能认定为技术秘密,认定技术秘密侵权仍需考虑
发布时间:2017.11.17